埃及军事帝国

古代埃及历史自雅赫摩斯一世(约公元前1570-1546年)打败喜克索斯人,创立第十八王朝始,进入新王国时期(约公元前1567-1085年)。国家政权的重新统一促进了奴隶制经济的发展,而奴隶制经济的发展要求获得更多的原料和奴隶以及不断扩大对外贸易,第十八王朝的统治者依靠手中掌握的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军队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特别是经过图特摩斯三世(约公元前1504-1450年)多年的对外征服,至公元前两千年代下半叶,埃及的版图达到空前规模,北达叙利亚北部,南至尼罗河第四瀑布,使埃及成为地跨北非、西亚的强大的奴隶制军事帝国。第十八王朝(约公元前1507-1320年)是埃及军事帝国最强盛时期,大体上持续两个世纪。在这个时期里,埃及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都得到充分的发展,在古代世界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这一时期,埃及的社会生产力有了新的发展,青铜工具已普遍应用,铁器已开始出现。在农业生产方面,新式的梯形犁已经普遍使用,采用轮耕制,发明了沙杜夫汲水灌溉装置。手工业有了更大的发展,冶炼金属出现了脚踏风箱,制造工艺的技巧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悬式纺锭和立式织布机使纺织业有了明显的进步。玻璃着色,陶器施釉等新工艺已被采用。手工业作坊的规模也很大,有的作坊包括各种工匠达一百五十人之多。造船术,建筑工程技术都有空前的巨大发展。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埃及的商业也出现新的高涨,国内贸易活跃,对外贸易范围日益扩大,与非、亚、欧洲许多地方都有商业往来,金银、象牙、香料、木材、织物、油类、马匹以及奴隶都成为交换对象。这一时期,埃及的奴隶制得到空前发展。随着对外侵略战争不断进行,大量战俘不断输入埃及,占有和使用奴隶更加普遍,除法老、神庙僧侣及其他大奴隶主拥有大批奴隶外,中下级官吏、商人、手工业者、牧人、普通市民等,也占有几个或几十个奴隶。奴隶被普遍应用于许多生产部门,尤其是农业。在奴役奴隶的方式上,有时奴隶主(如神庙)分给奴隶从份地,让他们居住在特殊营地,同自由民一样耕种土地,交纳地租;有的奴隶主把奴隶出租。埃及的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治,到这时更加完善化。国王从此时起采用一个新的王号:“比洛”(字义为“巨家”),即《圣经》中的法老。作为国家政权的最高代表,法老具有绝对的权力,他的意志就是法律。为了统治帝国,法老分设北南两个维西尔(宰相),分别管理北方与南方。对被征服地区,分别不同情况,有的设置总督,有的则任命原来各地的统治者进行统治。这一时期的阶级关系发生一些新的变化。奴隶主阶级主要由两都分组成,一部分是属于宫廷贵族和地方贵族,其中包括势力显赫的僧侣奴隶主集团;另一部分是以“涅木虎”(意为“孤儿”、“贫民”)出身为主的新兴的军事贵族。他们之间的斗争,在埃及的政治生活中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埃及军事帝国到第十九王朝(约公元前1320-1200年)时,政局开始动荡不安,对外政策由进攻逐渐转为守势。此时赫梯的势力已经南下,侵占叙利亚。埃及为恢复疆土,争夺对叙利亚的统治权,同赫梯进行多年的战争,最后以和约告终,叙利亚北部归属赫梯。这表明埃及已经无力恢复昔日的疆界了。此后,埃及的国势更加削弱了,外族不断入侵,内部爆发人民起义。第二十王朝时,阿蒙神庙僧侣集团的权势日增,最高僧侣不再服从王权。王权的削弱和僧侣集团的增强,终于导致埃及的最后分裂,称霸一时的埃及军事帝国瓦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