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是金末元初在我国北方产生的、用北曲演唱的戏曲形式。它是在宋杂剧和金院本的基础上,融合了诸宫调等其他多种艺术形式而形成的。也称北曲或北杂剧。文学史上所称的元曲,並不专指北杂剧,同时还包括散曲。
元杂剧的产生,是我国古典戏曲成熟的标志。杂剧之所以能在元代形成並兴盛起来,有它政治、经济以及艺术本身发展等各种因素。元代社会的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是错综复杂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方面社会生活呈现出无比丰富和复杂的状况;一方面人们认识和反映社会生活的能力也有所提高。以传统的文艺样式来反映如此纷纭复杂的社会现实,受到了一定的局限,所以就要求有一种新的文艺样式出现。于是元杂剧应运而生,由金入元得以长足发展,代替了传统诗文而占据了文坛的主导地位。因此我们说,元杂剧的形成和发展,首先是社会的要求。同时,元代的民族歧视,阶级压迫,也使汉族知识分子产生了分化。由于元代停止科举长达七十八年之久,这就阻塞了广大知识分子仕进的出路。他们的社会地位急遽下降,所谓人分十等,儒者在娼妓之下,乞丐之上。所以许多读书人便走入民间,走入艺人卖艺的“勾栏”。这不仅使他们熟悉了下层人民的生活,也使他们熟悉了民间艺术,他们就能更好地从事杂剧创作,抒发自己的愤懑,为被压迫人民鸣不平。在元代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儒家正统思想的统治较为松弛,封建伦理道德的控制力较弱。这不仅使一些知识分子摆脱了儒家思想的束缚,以新的眼光来看待民间艺人与民间艺术,同时也就有可能产生一些违反儒家思想、充满反抗精神的作品。一些杂剧作家甚至和艺人合作写戏,同台演出。作家、演员相互促进,使他们在艺术上发挥了更多的创造。这样,就开辟了一条新的创作道路,涌现出一大批杂剧作家,对杂剧的兴盛起了重要的作用。蒙古统治者对歌舞、戏曲的爱好,也是对杂剧形成、发展的一个促进。据《元史·百官志》记载,元代统治者把管理乐人的教坊司置于正三品的高位,可见其重视的程度。从经济上说,由于元代版图辽阔,地跨欧亚,交通畅开,海运、漕运沟通,就使得工商业空前发展。大都、真定、平阳等北方都市,商贾辐辏,十分繁荣。市民阶层也得以进一步壮大。这就给杂剧的演出提供了雄厚的物质条件和群众基础。当时的大都就是元杂剧形成与发展的一个基地。元杂剧既是时代的产物,也是我国历史上各种表演艺术长期发展、互相融合的结果。我国古典戏曲的原始形式在先秦时代就已经出现了,经过长期的流传、发展,至宋代初具规模,到元代才日臻成熟。宋代的杂剧已有四或五个脚色,演出人物故事。同时,傀儡、影戏、说唱、说话、舞队等各种民间文艺也十分兴盛,这就给杂剧的形成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金代的院本融合了各种伎艺,表演艺术有了新的发展。当时流行的诸宫调,按宫调声律类别来组织曲子,演唱长篇故事,也给元杂剧的演唱、结构以直接的影响。同时从契丹、女真、蒙古等少数民族传来的歌曲,也丰富了演唱的曲调。它们和北方的民间曲调相结合,形成了新的乐曲体系。这样就使得元杂剧从内容到形式都达到了成熟阶段。
元杂剧集歌舞、音乐、表演等各种艺术形式之大成,是一种综合艺术。在结构上,一般以四折为限。每折由同一宫调的一套曲子组成。四折相连,按事物的发生、发展、高潮、结束来安排情节,演唱故事。由于演唱的人物故事一般来说都较为复杂,所以还另加一个短小的场子,唱一、二支曲子作为补救,称为“楔子”。内容更为丰富的则分为多本多折来演唱,如《赵氏孤儿》五折,《西厢记》五本二十一折。杂剧的每一折都由唱、白、科组成。唱是歌曲,白是宾白,即道白,科是动作、表情或舞台效果的标志(如“做惊科”、“内做风起科”)。每折歌曲限一韵一调,组成一套曲子。四折的四套曲子由一个演员主唱。男主脚称为正末,女主脚称为正旦。次要脚色则称为外末、冲末、外旦、贴旦等。反面脚色称为净,副净和搽旦。也有的原为当时的市语,后来也成为脚色名目了。如孤、孛老、卜儿、细酸等等,就是当时对官员、老翁、老妇,穷书生的通称。
元代是我国戏剧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代。短短的数十年间就有有名可考的杂剧作家近二百人,有剧目可考的作品达七百三十七种(见傅惜华《元人杂剧全目》)。保存下来较为完整的剧本也有一百五十余种,其中就有传世的优秀作品数十种。如《窦娥冤》、《救风尘》、《西厢记》、《汉宫秋》、《梧桐雨》、《赵氏孤儿》、《李逵负荆》等。七百余年来被改编为各种新的戏曲形式,不断地在舞台上演出,有的还流传至国外,影响十分深远。元杂剧的优秀作品,突破了传统文学的禁区,直接从市井的现实生活中汲取创作营养,把被封建文人所鄙视的下层人物作为主人公,描写他们的生活和命运,就我国的文学发展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进展。它扩大了文学反映生活的领域,使人们感受到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一种新的思想因素。这些作品,有的深刻地揭示了黑暗的封建统治对人民的迫害,反映了人民的理想和愿望。如关汉卿的《窦娥冤》、《鲁斋郎》、《蝴蝶梦》,无名氏的《陈州粜米》等等;有的抨击了封建礼教、封建婚姻的罪恶,歌颂了青年男女的正当爱情,如王实甫的《西厢记》、白朴的《墙头马上》、关汉卿的《拜月亭》、郑光祖的《倩女离魂》等;有的揭露了统治集团的投降卖国,歌颂了人民和爱国将领反民族压迫的斗争,如关汉卿的《单刀会》、马致远的《汉宫秋》等。同时,也应该看到,在现存的杂剧中,也存在不少封建糟粕。如有的宣扬了封建伦理道德和鬼神迷信思想;有的表现了消极颓废的没落阶级思想情绪;也有的表现了色情、灵怪等低级趣味。即使那些具有进步思想的作品,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揭露封建黑暗统治的,往往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清官身上;涉及到民族关系的,也往往流露出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那些表现男女爱情,反对封建礼教的,其反抗性也往往不够彻底,要以男方夺取功名做为向封建家长妥协的条件。就艺术成就而言,元杂剧有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本色”、“当行”,适合舞台演出,而不是“案头之曲”。因为作者不仅熟悉生活,而且精通舞台艺术。元杂剧具有极大的通俗性,不仅一些以“本色”见长的作家,如关汉卿、杨显之等所写的剧作通俗流畅,生动自然,即使一些以“文采”见长的作家,如王实甫、马致远等所写的作品也是“文而不文”,俗而不俗”。正因如此,它还具有更广泛的群众性,不仅剧中的人物故事在群众中广为流传,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而且有许多剧作,就是书会才人和艺人合作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