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拍案惊奇序》
《拍案惊奇》是短篇白话小说的创作集。作者是凌濛初(1580——1644),字玄房,号初成,亦名凌波,一字波厈,别号即空观主人。浙江乌程(今浙江吴兴)人,明代文学家、戏剧家,著作有《国门集》、杂剧《虬髯翁》、《壮红拂》,戏曲论著《谭曲杂札》。 《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是他最重要的作品,共收拟话本七十八篇。
凌濛初创作这些小说主要是应书坊商人的要求而写作的,为了使小说能“行世颇捷”,他创作的主要宗旨是“新听睹”、“佐诙谐”。
“二拍”所收七十八篇拟话本,其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一般都不如“三言”中的作品。 “二拍”宣扬封建道德和迷信思想以及色情描写都较突出。其中也有一些篇章,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表现了商人、市民的观念,能给予后世读者以当时社会的感性认识。
凌濛初给“初刻”写了一篇序言,给“二刻”写了一篇小引,“二刻”另有署睡乡居士的一篇序。
作者在序引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文艺的和美学的理论问题,发表了较好的见解,这就是关于小说创作中的“奇”与“常”的关系问题。中国古代小说,搜神述异,距离实际生活较远。唐人小说把目光转向了现实社会,但称之为“传奇”,原因就在常常要以不经见传之事、非凡俗之人为主要描写对象。而本序中要求小说家多写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反对猎奇搜怪, 目的之一是加强小说的真实性。那些以神仙灵异、荒诞异闻为题材的作品,不能具有深刻的历史内容,也难有生动的细节真实。 “二拍”和“三言”一样,虽然很多故事取材于古代,但其中却注进了不少作者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他们把小说创作从殊方异闻的记述转向现实生活的描写,是文学发展史上的一种重要变化。要求以“常”代“奇”,就是要求描写闾里之事,这反映了市民阶层进入文学表现对象行列的愿望。
序言要求“无奇”之中又有“奇”,“使人欲歌欲泣于其间”。后来,笑花主人在《今古奇观》中说, “天下之真奇,未有不出于庸常者也”。就是说,小说家要在人们熟闻习见、平淡的普通现象中,发现惊心动魄的社会真理,而以新鲜生动的艺术形象表现出来,使人拍案称奇,起到警世、醒世、劝世的作用。
强调传奇性存在于“耳目之内,日用起居之中”,存在于普通的、平常的生活之中。所以小说的传奇性要从现实生活中发现和提炼,小说的传奇性和小说的真实性应该是统一的,反对为了追求传奇性而专门写吞刀吐火、冬雷夏冰、牛鬼蛇神之类。这种艺术的传奇性寓于艺术的现实性之中的思想,反映了中国古典小说从神怪小说、英雄传奇向描写世俗生活的人情小说转变的趋向,反映了明代后期出现的人文主义、现实主义的美学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