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灵感思维
自1980年以来,中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多次著文或发表谈话,第一次鲜明地提出灵感是不同于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第三种思维方式,认为科学和艺术中的创造和突破系于灵感思维,并倡议设立“灵感学”。对钱学森的这一创见,响应者甚众,国内报刊上陆续出现可观的专文对灵感思维进行了有益的探讨。1984年8月,全国思维科学专题讨论会在山西太原举行,对灵感思维进一步进行了深入讨论。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关于灵感思维的基本特征和规律。目前大体上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肯定的意见,一种是否定的意见。
持肯定意见的同志确认灵感思维是一种较之抽象思维、形象思维更为复杂的、多维、多层的思维类型。灵感思维实际上是潜思维或潜意识思维,是形象思维和显意识的扩大,是潜意识与显意识协调工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相互沟通的结果。有人认为,灵感思维是一种纯主观的思维活动,是“存在于大脑中的概念系统、意象系统和经验系统的隐影的总和,经过飞象(灵感)联影的思维过程。”另有人则认为灵感与社会实践有密切联系,他们提出的灵感思维的模型结构是“实践、机遇、联想、直觉”或“社会实践、知识积累、探求精神、触发信息和类推能力”。对于灵感思维研究的意义和途径,一部分人认为弄清灵感思维规律,对于提高人类的智力水平,对于推动科学创造和艺术创作的发展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的途径不外乎两条路,即宏观的古老的心理学道路和微观的新型的脑科学道路,而彻底揭示灵感思维的奥秘,则有待于弄清楚脑机制,有待于脑科学研究新的突破。
持否定意见的同志则认为,灵感和顿悟不过是思维过程中突发的、短暂的心理状态、思维境界,它存在于科学思维、艺术思维、工程设计思维、决策思维等各个领域的思维过程中,把它作为一种独立的与形象思维、抽象思维并列的思维方式是不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