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色彩美

文艺美学基本理论·色彩美

物体在白昼光的照射下都有其颜色,与物之形一起作用于人的视觉,人经过大脑的综合分析,留下色彩的印象,并形成为可以离开形体的色彩概念。由于世上的万物皆著色彩,所以处在现实中的人便入目皆色。马克思说: “色彩的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色彩是与大千世界联结在一起的,是美的构成部分。红、黄、蓝三原色及其调合色,可以造成复杂的审美效果。英国美学家荷迦兹说,“色彩美,是指各种颜色及其浓淡变化在对象上的这样一种配置,这种配置在任何构图中都是既明显多样的,又是巧妙统一的。”

色彩产生视觉效果。色彩作为视觉对象,其物质属性的差异,可以对人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如青、蓝、绿色,可以引起人冷的感觉,而红、橙、黄色,可以引起人热的感觉,深暗的色彩则使人轻松。根据这种视觉感觉,人们在建设生活、布置环境、点染画面时,则可以有意创造某种视觉效果。在医院的病房,为了使患者解除精神负担,所有的陈设都是以白为主的浅色;而在法庭里,则很难设想浅淡色的环境会带来什么效果。中世纪的哥特式的教堂,采用各种色彩的玻璃,嵌在窗子上,组成几何图形花样,以及《圣经》中的场面;阴暗的教堂中,透过彩色的玻璃,射进了轻微的色彩缤纷的光线,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神秘感觉。色彩造成感情联想。本来,从色彩的物质和人对它的生理感觉中,都没有注定的感情意义,但是色彩却是激发感情的对象物。 “物色之动,心亦摇焉。”“物色相召,人谁获安?”色彩是物质引端,人的心理条件把色彩变成属人的有意味的色调,发生了色彩的感情意义,这时色彩成了人的感情附着体。色彩的感情效果,体现为人对于色彩的好恶感。人对于色彩的感情反应,与人的生活实践经验有密切联系。比如深蓝色使人感到沉着安静,红色使人感到热情,这都是人类生活中历史积淀的结果。对于特别使个人所喜所悲的色彩,可以称之为主观色彩。墨子见素丝而悲。王昌龄《闺怨》中的闺中少妇,“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牛希济词《生查子》中写女子叮咛:“回首犹重道: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西厢记》中送别的莺莺,视觉结果是:“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这里的色彩所引起的感情效果完全不同,心里条件是能动的因素。闻一多有一首题为《色彩》的诗,他讲他的生命怎样从一张没有价值的白纸,被生活中的各种色彩赋予情致的成份: “自从绿给了我以生命,红给了我以热情,黄教我以忠义,兰教我以高洁,粉红赐我以希望,灰白赐我以悲哀,再完成这帧彩图,黑还要加我以死,从此以后,我便溺爱于我的生命,因为我爱它的色彩。”此中有一些感情色彩是人所共同的,有一些乃是特殊的主观色彩。

色彩具有象征意义。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依据色彩本身的某些特性,及其与人的生活的某种联系,使某一色彩被赋予一种社会意义,变成具有代号意义的象征色。比如红色,总是与火、血联系在一起。从原始时代的狩猎、战争等活动中,人们就感觉到,血与勇敢、坚强、功业联系在一起;而火与热和光又联系在一起。因此红色便产生了它的多重象征意义,光荣、崇高、热烈、忠诚、光明等等,都可以用红色象征。而无产阶级开始革命后,红色又取得更多的社会象征意义,革命的一切几乎都可以用红色来象征。由于时代、历史、民族、地域的不同,人们赋予色彩的象征意义,往往也很不相同。我国古代服饰以绿为贱色,元代为乐户服色;而在“诺亚方舟”的传说里,橄榄绿色象征着和平与希望,现代成为许多国家邮政的普遍象征色。色彩的象征意义,其色本来是依附于形的,因此有时与具体有形之物联系在一起。红色纱灯的喜庆象征,与灯之形不可分,红色的汽车用于消防,这时红色的十万火急的意义与车这个有形之物是分不开的。因此,了解色彩的象征意义,应与特定的环境条件联系起来,看到它的多义与转义。色彩的象征意义有民族的、国家的、阶级的、党派的,也有个人的。个人可以根据联想,以某种色彩为某一意义的象征。如陈辉烈士的《献词——为伊甸园而歌》,最后一段是: “我的晋察冀呀,也许吧,我的歌声明天不幸停止,我的生命,被敌人撕碎,然而,我的血肉啊,它将化作芬芳的花朵,开在你的路上。那花儿呀——红的是忠贞,黄的是纯洁,白的是爱情,绿的是幸福,紫的是顽强。”此中的白与紫,其象征意义是独属于诗人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