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圣·奥古斯丁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圣·奥古斯丁

奥略里·奥古斯丁(Saint·Aurelius Augu-stinus,公元354—430)罗马帝国基督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重要代表。

他生于北非的塔加斯特,一度曾为摩尼教信徒,375年从迦太基的学校毕业,回到塔加斯特教授雄辩术近一年。376年,到迦太基的学校教授,达七年之久。在此期间,他对摩尼教日益疏远,接触新柏拉图主义、新斯多噶主义著作。因不满迦太基学风而去罗马,任米兰城雄辩术教授。研究新柏拉图主义,皈依基督教,用新柏拉图主义的哲学论证基督教教义,把哲学和神学结合起来。宣扬“原罪说”,声称人生来都是有罪的,只有信仰上帝才能得救。鼓吹教权主义,声称人们虽然应该服从世俗政权,但世俗政权只是“世人之城”在地上的体现。该观点为中世纪西欧天主教会与教权至上论提供了理论基础。

奥古斯丁把古代希腊罗马的唯心主义哲学和基督教神学结合起来,相当全面地发展了《圣经》和二、三世纪教父学(教会之父的神学理论和教义),成了基督教正统派的神学体系的集大成者。在漫长的中世纪时期,其神学在西欧基督教会内居于最高权威的地位,发生着巨大影响,他被教会奉为“圣人”,称作“圣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一生写了不少论著, 目前所知共有九十三种,书信276封。 其中《论美与适当》 (已失传), 自传体《忏悔录》、 《上帝之城》是主要著作,其文艺思想、美学观点主要见于这两部作品。

《忏悔录》约写于396至401年之间,全书共十三卷。这本书第一至九卷为第一部分,采用自传体的形式,写其加入基督教前的经历,承认自己犯了罪,向上帝表示忏悔。第十至十三卷,为第二部分, 对《旧约·创世纪》第一章作注释,瞻仰上帝创造世界的功业,最后以虔诚歌颂上帝结束。奥古斯丁写这本书的主旨,是以自我揭露为陪衬,达到把自己标榜为一个从善如流、热爱真理的人的目的,在鼓吹宗教的同时,引出信奉基督教最符合真理的结论。全书文笔细腻生动,别具风格,成为晚期拉丁文学中的代表作,列为古代西方文学名著之一。 《上帝之城》是奥古斯丁系统阐述其宗教思想和历史哲学的一部巨著,全书共二十二卷。

奥古斯丁的美学观点主要见于《忏悔录》之中。奥古斯丁主张艺术必须为宗教服务,造型艺术用于装饰教堂,和音乐应赞美上帝。宣扬文艺的对象不是现实世界,美的根源在上帝。其年幼时爱好世俗文艺,承认世俗文艺的感染力量。在未皈依基督教之前,对希腊罗马文学有深刻研究,曾任文学、修辞学教师,其美学著作《论美与适当》即为这个时期所作。后在《忏悔录》中痛悔为世俗文艺引入歧途,并给世俗文艺罗织一系列罪状。攻击悲剧“使观众落泪”, “使人充满悲天悯人”的激情,谴责荷马在史诗中通过虚构败坏人心,使人不得不踏着诗的虚构的足迹而走入迷途,把人间的罪行移到神的身上,但在忏悔录中又不得不承认艺术形象的感染力。与此同时,也涉及到一些理论问题,说明艺术是摹仿,艺术虚构能增强艺术性,承认悲剧使人产生快感。

奥古斯丁关于美的观点接受普洛丁的影响,认为美分等级。形体美是低级的美,道德美是较高的美,上帝是最高的美,上帝是真善美的统一。美与丑是对立的统一,丑是形成美的因素,丑为显示美而存在。主张美在事物的整一与和谐,物体美是各部分之间的适当比例,再加上一种悦目的颜色。形体美、道德美、上帝美都体现着整一与和谐。而整一、和谐为上帝所创造,艺术的目的在于通过形体美、道德美来赞颂上帝。从感性美到上帝美、人间美到天国美、有限美到无限美,一切美学对象都在上帝。这一观点从普洛丁开始,经过奥古斯丁的发挥,成为中世纪美学的主导倾向。

奥古斯丁的唯心主义美学思想在中世纪产生过很大影响,其中心是为宗教教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