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唯情说
明代汤显祖的文艺主张。他的基本观点是文学作品应以言情为主。他说: “世总为情,情生诗歌。”又说: “去也者,情也。”并且宣布: “师讲性,某讲情。”从这些言论中可以看出,汤显祖极力强调情感在文艺创作中的作用,把表达真情实感作为对艺术家的基本要求。而文艺作品则必须真切动人,不可虚假,情感表现也成为衡量艺术品高下的尺度。在戏剧理论中,汤显祖不同意沈璟的格律派单纯强调戏曲音律的观点,反对拘泥于音韵曲律而损害作者情感的表现,他认为神情、声色可以并举,即情感和声韵文词并举。
汤显祖年少时就接受了王学左派的影响,王阳明的“心学”强调主体是人所共知的。后来汤显祖在南京任职,极为赞赏李贽的学说,并且和公安派的三袁有密切来往。公安派论文标举性灵,而汤显祖也有关于性灵的论述。他认为文章大小有体,但只要有性灵,就有生气,就是好作品,性灵当然是真情实感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汤显祖的戏剧创作完全贯彻了他的理论主张。 《牡丹亭》的女主人公杜丽娘因情感梦而亡,又因情复活,与意中人结为伉俪。这充满丰富幻想的情节本身就说明作者是有意突出他的唯情理论。作者在《牡丹亭·题词》中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可见,作者是把“至情”作为这部作品的主题的。
汤显祖的“唯情说”具有反抗封建礼教的性质,他的所谓“情”是作为“理”的对立面提出来的。他说: “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他崇尚真性情是为了反对假道学,反对理学家维护的封建秩序。所以汤显祖的理论具有个性解放和封建叛逆者的色彩,是当时进步的社会意识在文艺美学中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