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性灵说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性灵说

“性灵”作为一种论诗主张最初是由明代三袁为代表的“公安派”提出的,到清代袁枚借以论诗,并加发展。

明万历年间,公安派继李贽等思想家之后继续起来猛烈反对前后七子的拟古主义。他们认为,文学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反对贵古贱今和摸拟古人的不良倾向。并从作家的思想修养和作品的思想内容角度提出了“性情”和“性灵”,认为创作应当“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所谓“性灵”或“性情”,指的是诗人的真性情或真心真感情,强调创作中的自然天真或自然趣味。只有发自胸臆,抒写真感情,也才能富于独创。这种主张明显地受了李贽“童心说”的影响。它针对明代复古派的摹拟论和形式主义而发,要求自由地表现作者的个性,这对打破封建思想束缚、直抒诗人的感兴,有积极的作用,有力地回击了拟古主义的陈腐论调。在创作实践上,他们的散文,打破了传统古文的陈规定局,自然流露个性,语言不事雕琢,流利洁净。但也有走向另一端的消极面,认为心灵无涯,搜之即出,这就忽视了社会生活的重要作用,因而使其创作题材狭窄,思想贫弱,成就不大。

“公安派”的“性灵”说直接影响了清代袁枚的诗和诗论。袁枚思想解放自由,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汉宋学派极为不满,主张诗歌创作要抒写“性情”,他说:“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作诗不可以无我”,强调诗要有真性情,要有个性, “凡作诗者,各有身分,亦各有心胸。”在袁枚看来,有无“性情”关系诗之根本。这就突出了独创的意义,反对了对诗歌创作的种种束缚,对拟古的倾向和温柔敦厚的诗教作了全面的攻击。他的立论比之“公安派”来要系统得多。对于清初以来的著名诗派,如“神韵说” (王士祯)、 “格调说”(沈德潜)等,作了具体的分析批评,指出其优劣得失,对当时的拟古主义与形式主义诗风起到了很大的冲击作用。但是,他同“公安派”一样,由于生活和思想的限制,往往离开具体的社会生活,把“性情”推向极端,同时他所讲的“性情”或“性灵”又多属封建士大夫的闲情逸致。其作品一方面能直抒“性情”,写自己的生活感受,比之那些模拟格调或以考据文字为诗的作品,别具一种清新活泼的作风。另一方面却又缺乏现实社会内容,创作所及不出家居生活或旅行纪事的范围。另外,和袁枚齐名的诗人还有赵翼、蒋士铨等,其诗论主张与袁枚接近,基本上同属“性灵”派。

总之,从明代“公安派”一直到清代袁枚所倡导的“性灵”说或“性情”说,虽然不免种种缺点,但在当时独树一帜,具有革新意义。确实起到了冲击复古派,打破封建传统诗教的积极作用。他们所主张的创作直抒胸臆,辞贵自然,重视独创性,反对模拟论等等,有力地批驳了程朱理学对文学创作的束缚。尤其袁枚论诗,不满温柔敦厚的诗教,批评了沈德潜的“格调说”和王士祯的“神韵说”以及翁方纲的“肌理说”。其进步的意义和影响是很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