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喜欢海,从十几年前来到青岛工作开始,我就刻意选择能看到海的房子。可惜买时能看到海的,并不能保证居住以后一直会看到海。我买的第一套房,位于市中心,客厅、主卧都可以看见海。周末,依在床上看书,看累了,一抬眼就能看见落地窗外的海景,心中瞬时溢满了幸福。然而仅仅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在我与海之间矗立起两座像炮弹一样造型的高楼,海被它们无情地分割成几段。再后来,我只能在楼与楼的缝隙里看海了,痛下决心再次买房一定要全海景。五年前搬进全海景的高层时,我欣喜得雀跃。楼的朝向不是正南正北,向西偏了30度左右,这一缺陷却恰好让所有的房间都能看到海。除了看见一望无际的海,还可以看见海边的一个小山包,看见山包上的高尔夫球场,看见山脚下的一泓水塘。我还没有弄清为何在海边有这样被山隔离了的一汪清水,这水与海是怎样的关系,没来得及思考究竟种植了什么样的草,使小山上四季常绿,一个庞大的商场又挡在了眼前,挡住了山的绿色,挡住了水的清澈,挡住了海的辽阔。
因为喜欢海,每每开车上下班,我都喜欢走东海路。这条路不是我上下班唯一的路,也不是最近的路,仅仅是因为大部分路段都可以看见海。在早晚高峰的堵车时间里,只需要侧脸看一下大海,看到海浪一波一波地向我涌来,倾听涛声在我耳畔深沉低语,就仿佛听到大海在细说属于我们的甜蜜。此时的内心是静谧的,忽略了时间的飞逝,忽略了尘世的嘈杂,忽略了生活的无奈与琐屑。
因为喜欢海,每次出差,离开家,离开大海,离开青岛,都倍感怅然若失。因为喜欢海,我爱上了青岛。因为喜欢樱花,我爱上了青岛的四月天。四月中旬,樱花开得正盛时,我接到通知,去泉城济南参加山东省散文创作高研班的学习。一想到月底归来时,所有的樱花都将凋零,没有一片樱花会为我坚守在枝头,只能期待明年的再会,只是我不知道今年和我相遇的一朵樱花,从发芽到盛开再到凋零将经历怎样的一生。我也不知道明年樱花盛开的时节,我会不会在青岛,会不会有时间有心情漫步于樱花树下。心里竟有了浓浓的离愁。人生又何尝不是在这样一次又一次的离别中期待再次重逢?只是谁也无法预知,每一次的离别是否会有下一次的重逢。
来到济南第一天,晚餐后散步,迎面遇见了我在鲁迅文学院高研班学习时的同学史映红,让我万分惊讶。这是我们告别鲁院三年后的第一次重逢。在鲁院学习时,史映红还是一名现役军人。甘肃出生的他,1992年还不满19岁就入伍进藏,由于长期的高原缺氧和强烈的紫外线灼射,脸上留下了明显的高原红,像两抹胭脂随意地涂抹在脸颊上,显得有些夸张也有些滑稽。坦诚地说,即使他来自西藏,在我眼里也是个和平年代的军人,没经历过枪林弹雨,没经历过流血牺牲。
我的父亲也是和平年代的军人。我幼时的记忆里,军事测绘学院毕业的父亲因为工作需要,曾经连续四年,每年去新疆工作大半年。第一年,母亲是面带微笑牵着我的手给他送别。那时冬天刚过,树木还没有发芽。大半年后,父亲回家时已经是初冬,树上的绿叶早已枯萎落尽,而父亲是又黑又瘦。第二年,仍然是在春天还没有到来的时候,母亲面带庄重的表情送别了父亲。大半年后又是初冬,归来的父亲患了严重的胃病。我们也渐渐了解到,那里的地理環境是无法想象的差,一望无际的戈壁滩,看不到绿色,没有水洗澡,饮用水和食品全靠军用卡车从几百公里以外运来,没有青菜,食品都是真空包装的或者是罐头。第三年,母亲了解到没有人连续两年去新疆,坚决不同意父亲三去新疆,而父亲说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母亲忧伤地送别了父亲。第四年,部队领导亲自来家里,说服母亲支持父亲的工作。母亲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母亲哭。那一年,母亲流着泪送别父亲。父亲的眼睛因整整四年没有看见绿色,而留下视物疲劳的后遗症。
那时我还不懂离别之痛,盼父亲回家,更多的意义是盼他带回哈密瓜与葡萄干。这两样现在看来非常普通的水果和干果,那时是去过新疆的标志。母亲很少吃葡萄干,也许是葡萄干的甜总能勾起离别的苦涩。她常把葡萄干保存到第二年父亲带回新的葡萄干时,让我感觉总有吃不完的葡萄干。每次从母亲手里拿到有限的几粒葡萄干,我都会再分给小伙伴品尝。当然,每次我都会骄傲地说,这是只有新疆才有的葡萄干,是我爸爸去新疆工作带回来的。那时,我以为父亲在新疆可以随时吃到哈密瓜和葡萄干,根本不知道他是在完成任务返回的途中才能买到。现在母亲还常向我诉说父亲年轻时总是出差,有一次她领着一岁多的我走在街上,看到路边的宣传栏里有王杰穿着军装的宣传画,我跑过去指着红五星和红领章喊爸爸。母亲清晰地记得,当时她就哭了,抱起我说那是英雄王杰叔叔,我脸上委屈的表情,让母亲心酸。回家时,再次路过宣传画,我站着不走,指着画说那不是爸爸,是王杰叔叔。母亲再次抱起我,一边表扬我聪明,一边抹着泪快速离开。我从会喊爸爸到那天,仅见过父亲两面。
想不到我和映红会在山东省的高研班上重逢。他还是三年前的模样,依旧是高原红的脸,依旧是军人的气质,依旧是骨子里的谦卑。在鲁院时,每一个同学都是来自本省的文学佼佼者,都充满了自信地谈笑风生。唯有他,无论是上课、研讨,还是外出聚餐,都是以一个军人的坐姿,默默地坐在那里,像个羞涩内向的小学生,又像个宠辱不惊的长者。我经常会忽略了他的存在,始终无法把他与诗人、诗歌联系到一起,仿佛除了军人,其余一切头衔都与他无关。有一次,好几个同学去团结湖那边聚餐,聚完餐,爱喝酒的男生和爱唱歌的女生又想去K歌,我和另一位女生想早回宿舍。去K歌的同学一商量,说映红是军人,你护送她们一起回鲁院,大家都放心。晚上21点多的北京,如白天一样的喧闹与安全,同学们只是调侃而已。我和另一位女生笑过之后,转身向地铁口走去,可是映红却寸步不离地跟在我们后面。途中我们一再表示不用护送,而他真的像是一个军人接受了上级的指令一样认真,说答应了同学的事情,就一定要完成好。那晚他一直护送我们走进鲁院的大门。重提此事我心里暖暖的,与三年前的感觉完全不同,那时我担心他如此认真又缺乏幽默感,离开部队会怎样。
短短几天的交流,得知他已退役到太原安家,一直处于写作状态,去年入选中国作协的重点扶持项目,出版了诗集《西藏、西藏》。现在正在写一本诗歌评论。得到他的签名诗集《西藏、西藏》,我随手翻到某一页,一读就无法放手。读他的诗歌,我的眼睛始终是湿润的。在他的诗歌里,我重新认识了西藏。西藏不仅是神秘的土地、最后的净土,西藏不仅有珠穆朗玛峰、雪山、格桑花,西藏还有驻守在边防哨卡的军人,有纯净的灵魂,有永恒的青春,有虔诚的奉献。在他的诗歌里,坚守在山顶哨所的士兵嘴像桦树皮。每人每天两瓢水,喝、洗脸、再洗脚、最后冲厕所。而这两瓢水是背水兵每天下山两趟,拿大锤砸开结冰的湖面,用筐把冰块背上山,加热、融冰,先保证发电机运转,其次是做饭,最后是分配每人两瓢水。在他的诗歌里,背水兵每次爬到山腰,都要去不远处的坟前放块冰,拭去墓碑上的雪。长眠在这里的英雄也是背水兵,二十年前被飓风刮下悬崖,连同背上的冰。在他的诗歌里,列车驶过战友的家乡,再也见不到接站的战友,再也不能和战友举杯畅饮。他掩面流泪,一次雪崩战友已融入雪山,留在了天上的西藏。在他的诗歌里,和平年代军人的牺牲,是穿越时空的疼,是无法想象的悲壮。在他的诗歌里,我看到雪山盈满泪水,我听到大地痛苦呻吟。
他眼含热泪,低沉地说着和战友的离别。早晨起来还一起用餐的战友,挥手告别时还在笑的战友,巡逻时遭遇雪崩,两个连的战友像疯了一样拼命地挖了三天三夜,很多人冻伤了累倒了,却仅揭开冰山一角,他们只能绝望地看着眼前岿然不动的雪山,任绝望的泪水结成冰的盔甲,任流血的心反复呼唤战友的名字。战友从此长眠在雪山之下。对面而坐的我看着他,看着他伤感无助的眼神,看着他沦陷在离别的痛苦里,那是一生都无法释怀的伤痛。我除了陪他伤感、陪他心疼、陪他回忆,想不出怎样安慰他,才可以抚平这样痛彻心脾的伤痛。
此后的几天,一日三餐,我们大多是坐在一张桌子上用餐。我总是刻意地找些轻松愉快的话题交流,我们聊大海、聊樱花、聊去青岛的的最佳时节,不是八月底闷热的啤酒节,而是四月樱花盛开时。那时去青岛,一定会看海赏花两不误。我们聊鲁院、聊文学、聊我们写过的诗歌。可是每次我又情不自禁地问起西藏、问起雪山、问起日喀则,每每又把他带进永远不能忘却的追忆与疼痛交织的沼泽。我第一次发现自己不会聊天,总是词不达意,总是欲盖弥彰。他的藏语笔名“岗日罗布”,“岗日”藏文意为“雪山”,“罗布”藏文意为“宝贝”。在鲁院开班第一天,每一个人都要作自我介绍。他自我介绍时,郑重地说出藏语笔名,并郑重地解释藏语意思是“雪山宝贝”。同学们都笑了。这次我才意识到“岗日罗布”的深刻内涵。在驻守日喀则的21年里,他从青春迈向中年,无法雪藏的离别之伤布满了岁月,雕刻了时光。今后无论他在哪个城市,他的心永远走不出西藏、绕不过雪山,他对战友的思念如同矗立于雪山之巅的墓碑般铭刻于心。这次重逢,西藏对我的吸引不止是旅游的向往,还有心的膜拜。这次重逢我收获了一个藏语名字“嘉措拉姆”,是他考虑了几天用心起的。“措”藏语意为“大海”,“嘉措”藏语意为“心胸广阔得像大海一样”,“拉姆”藏语意为“仙女、女神”,“嘉措拉姆”意为“大海边的天使”。在我弄清“嘉措拉姆”的汉语意思之前,就从心里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嘉措”让我联想到仓央嘉措,“拉姆”则让我想起了西藏最具传奇色彩的拉姆拉错湖。
在济南的最后一晚,我应朋友之约去附近的一个酒店用餐。餐后回到宾馆,收拾回家的行李时,发现一直随身携带的羊绒披肩没有了。突然想起晚餐时,朋友送了几本书,为了把书装进包里,拿出了包里的披肩随手放在座椅靠背上。我匆忙下楼,准备立即去酒店找披肩,而此时已经22点了。在酒店大堂里,遇见刚进门的映红,我忙说快陪我去找披肩,忘在晚餐酒店里了。他立刻跟着我向外走,问酒店远吗?我说不到一公里。此时有辆出租在后面掉头返回,他又是摆手又是喊,我说司机听不见,我们还是走吧,很近的。也许是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到了他焦急夸张的动作,又重新掉头向我们驶来,他先帮我拉开后车门,又拉开副驾驶的门坐在前面,刚坐稳,他就从衣兜里拿出10元钱给司机。我急忙说我有零钱的,纳闷他为何如此着急地付款。出租车的计价器显示800米时就到了。我们下车,他不等司机找零钱,就陪我快步跑向酒店。酒店的门已经上锁,但透过玻璃转门和玻璃窗可以看见,酒店的厨师和服务员都在用餐,他一边敲窗一边喊开门。服务员出来开门,一眼就认出了我,原来我一离开,他们就发现了椅子上面的披肩,可是没有办法和我联系。拿到披肩后,我很开心地建议边走边聊,毕竟只有800米的路程,他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还是打车吧,我一步也不想走了。下午去爬千佛山,累得衣服全湿透了,刚回来就遇见你。”看着他红彤彤的脸上全是汗水,我非常愧疚,埋怨他刚才没有说实情。而他却说看到我那么着急,他啥都忘了,去的时候打车是担心酒店会关门,一上出租就付车费是担心我取钱时匆忙中会掉了别的东西。想不到他如此细心,我万分感动,就和他聊起了披肩。在我所有的披肩里,我最偏爱这件,是先生2002年送我的礼物。记得当時得知它的价格高于三件羊绒衫,我埋怨先生太奢侈,同时又口是心非地爱不释手。披肩是澳大利亚进口纯羊绒的,质地柔软蓬松,大面积的正红色,上面有大小适中、疏密适当的黑色方格线,并在黑色里隐约掺杂了黄色和宝石蓝色的线条,所有的颜色都极其纯正,和衣裙搭配几乎是百搭。我在青岛工作,但上级单位在济南,业务单位在淄博,经常出差往返于三地之间,同一个季节,温差有时超过10度,出差不愿多拿衣服,拿这个羊绒披肩非常合适,冷了可以随意披在身上,热了放进包里很轻。坐高铁,空调温度低,可以一半搭在肩上,另一半盖住腿,保暖效果像裹着毛毯一样。我已经披了十四年,洗了无数次,不褪色不变形。几乎每一位见到它的女人都会问我在哪里买的。因为过于珍惜它,有段时间我有点不舍得用,就买了几件厚薄不一的披肩取代它。可是只要出差我依然习惯只用这一件。说不清因为什么,它好像就是唯一,尽管我又买了几件,我依然最喜欢它。用依赖这个词汇来形容我和这件披肩的感情再恰当不过了。我非常感谢映红陪我找回了披肩,我真的无法想象如果丢了,我会怎样的伤心。没有想到我对披肩过于在意的态度让映红感动不已,他感叹我会对一件用过十几年的披肩如此钟情,一再谢谢我让他看到了最真实、最难舍的感情。
第二天毕业典礼一结束,同学们就陆续离开了。站在酒店的大堂里,仅仅送别了几位同学,离别的伤感已让我无法承受,我只能选择逃离。原本约好下午陪映红去车站,乘坐比他晚的车次,送他返程。可是我实在没有勇气面对离别的场面,没有勇气送别一个军人——尽管他已退役,可他依然是我心目中永远的军人。我沉浸在他的诗歌里,重新思考离别的意义,想起了北岛的诗歌:寒鸦终于拼成/夜:黑色地图/我回来了——归程/总是比迷途长/长于一生……我回来了——重逢/总是比告别少/只少一次。想象着,没有送别的离别,会不会让重逢来得早一些、再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