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我眼中的李骏虎》

李骏虎是个不断自我突破的作家,这种突破源于他不一般的悟性,这种悟性又源于他极聪颖的天资。他供职于作家协会,属于坐班族,能腾出来供写作的精力不多,考虑到这一点,就晓得他更靠勤奋取得目前突出的创作业绩,如果能多给他些时间,他无疑能爆发出更惊人的能量。

18岁以前,这位70后作家一直生长于乡村。他自嘲自己不具备当农民的禀赋,割麦子时很吃力,曾发生过一下把大脚趾的肉割翻了的事情。但这18年对他未来的创作却至关重要。他从事写作后,一开始主要写城市小说,以长篇为主,但后来荣获鲁迅文学奖,凭借的却是一部乡土题材的中篇小说,即《前面就是麦季》。以后我们才得知,那时他已经转向写乡土长篇了,这个中篇实际是长篇小说《母系氏家》的一部分。我仔细对照过,在《母系氏家》里,这一部分基本没有改动,它处于长篇的中段,与前后浑然一体。《前面就是麦季》中,长篇的主要人物兰英、七星、红芳、秀娟、福元等都有出场,但他们之间复杂的前缘后事并未交待,却没有影响作品的完整性和引人入勝的阅读魅力。这说明作品的质地的确是上乘的,浓郁而质朴的乡间生活场面征服了读者。我以为,从《母系氏家》起,李骏虎找到了他独立的叙事空间和立足文坛的基础。此后,他又写了《众生之路》,它同样是一部乡土长篇,比之《母系氏家》,在眼界和气度上又有新的飞跃。

中国大部分农村出身的作家,后来在都市里生活的时间要比乡村里度过的时光长得多,但他们最好的作品往往还是乡土写作,这似乎是个谜,也似乎不能仅仅解释为童年记忆的强盛,因为许多在城里长到18岁的知青,成为作家后,最好的作品也表达了乡村经验。我以为,乡村经验与文学有着更密切的联系,也许这是因为,乡村环境更逼近人的原始生存状态、人的群落状态和人性的自然呈现状态。与此对照,城市,至今对人类来说都还是一种陌生和异己的存在。所以,李骏虎的乡土小说里,每一笔都能刻出文学的纹路。这纹路里也包括有他运用的语言,他乡土小说语言也是乡土的一部分,像土里长出的庄稼一样和泥土混合,而这块文学的土壤是几千年里形成的,文化积淀深厚。

相比都市环境,村落环境是真正的人群环境。李骏虎抓住了村落环境的典型样态,写出了人性在人群中的挣扎,也创造出他小说的特色。《母系氏家》里,兰英是个标致的女性,只因为出身富农,嫁给了武大郎式的矮子七星。为了给后代留下好种,她先后与两个男人偷情,生下一男一女。仔细想,她嫁给七星,正出于人群的迫力,而她的偷情则出于繁衍的本能。在城里,这种偷情未必被人察觉,在村里不被发现就不大可能了。而且,她的子女,长大后也不可能不知道母亲的事,因为村里总会有人告诉他们。于是,这个家庭里两代女人的命运,就被早早决定了。乡间人群的压力是如此之大,又导致了秀娟的终身不嫁。事实上,矮子七星的命运也是值得同情的,他毕竟辛辛苦苦拉扯大了两个孩子,而当儿子了解到他不是亲生父亲后,还帮自己的母亲打过他,想必他心底的苦楚更难向外人道出。乡间的偷情故事和城里的总不大一样,它们显得更原始,更关乎生存,也更显露人生的脆弱。李骏虎笔下的各种乡间人生往往是很脆弱的人生,一个偶然的事件就可以决定一生的不幸。

乡村简单、初始、质朴的生活方式,确实可以简化和放大普通人生的形式。《众生之路》比《母系氏家》更开阔,不限于一个家庭,书写了一个村庄里芸芸众生的命运。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些农人的死。这些死法是让城里人想不通的,如巧儿动不动就喝农药,发现丈夫和妹妹的私情后,终于死成;村里有个孤老婆子,养了一头猪,卖了三百块钱,钱被人骗了,转眼她便上吊了。这种轻生是可以受到传染的,一个叫文明的学生,功课好心眼窄,听了别人几句闲话,就喝了敌敌畏。村里这些事李骏虎写得相当真切,你读时绝不怀疑这些人曾经活在世上,他们似乎从没有认真思想过生命的意义,就轻易地离开了世界。李骏虎说,这些人死时连“自杀”这个词都还不会,他写出了生命的卑微,卑微到不及三百块钱和几句闲话分量更重。李骏虎现在当然是城里人了,他回首望去,望见和回想起故里乡亲们曾被简化的生命形式,难免心底震撼,写出的作品也震撼人心。文学是不在乎你写乡村还是写都市的,在乎你是否把人生写得透彻,而乡土题材提供给文学的,也正是许多容易被体谅和溶化的更透彻的人生。

从《母系氏家》到《众生之路》,李骏虎的艺术视界更为开阔,笔调更为深沉,对生活的呈现重于表现。文学上的呈现与表现各有各的价值,《母系氏家》以表现为重:由于兰英嫁给七星,内心不服,开始反抗,由这个起点起,生成一系列相关情境,基本是顺着表现走的。《众生之路》则不同,《众生之路》中没有表现的明确线索,生活流就变得芜杂,混沌,有泥沙、枯枝、败叶裹挟而下,更多呈现出生活的丰富质感和细部的复杂意味。书中有些次要人物,本不过像河里的一条条枯枝漂来,也使人过目不忘。如郭老师,与庆有妈和铁头妈都不合,她大闺女嫁给了庆有,两方面成了亲家,仍拦不住她在村里骂庆有妈;后来二闺女嫁给了铁头,她又堵到铁头家门口骂。这样的人物,为何如此,虽未细写,却是极生动的,又由于未及细写,更耐人寻味。许多这样的人物加在一起,便构成村里千姿百态的群像,厚重了小说的内涵。当然,小说也是离不开表现的,在整部作品里,作者尽量呈现出南无村的众生态,但所有呈现汇集在一起又是表现,表现了南无村的“光景”和“众生之路”。可见,李骏虎对现代小说的理解是有过人之处的。

还应该谈到他的另一部长篇《共赴国难》。在他的长篇创作谱系中,这部写照红军东征的作品体现了他的另一种尝试,即纪实体的创作。我赞赏这种尝试,认为颇有价值。作为山西作家,写红军东征自有其便利条件,没人写过就更应该涉足。正如李骏虎写乡土小说也应写城市小说一样,他处理现实题材也应处理历史题材。不同的尝试,更有利于养成作家多方面的素质。《共赴国难》的使人惊叹之处,在于它展现了出乎人们想象的红军东征的壮阔图景,以及东征前后错综复杂的社会局面,内里鲜为人知的内容太多,说明了作者发现这一题材的慧眼,也显露出作者搜集和整合资料中下的苦功。在这部作品中,我同样欣赏李骏虎已养成的“呈现”的方式,即客观描述和再现事件中各方立场,以及历史真相。如书中不仅写出毛泽东的深谋远虑,也写出彭德怀和林彪等与毛泽东的分歧;写出了蒋介石欲致红军于死地的心态,也写出了他以大局为重,准备和共产党联合抗日的计划。应该说,这种呈现的方式,与《众生之路》一脉相承,它更多地激起了读者阅读的兴味,也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了对历史的忠实。这部书近40万字,精炼而厚重,翻开第一页,即可看出作者的功力:表现在语言、叙述和叙事态度中的内敛与把控,足以显示作者写作几十年的功底。可见,写作在境界和意识上是相通的,李骏虎已经进入怎么写怎么有的成熟阶段。

这样写下去,李骏虎的创作前景未可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