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这句话似乎武断了一点,但对读者和作者却不无补益,于读者应独立思考,于作者应实事求是。近读《胡适自叙》也本着孟老夫子这句名言,终于在字缝中抠出了三疑。
一疑其母“割臂奉弟”之事。胡适在“先母行述”章中叙述道:
先母爱弟妹最笃,尤恐弟疾不起,老母暮年更无以堪;闻俗传割股可疗病,一夜闭户焚香祷天,欲割臂肉疗弟病。先敦甫舅卧厢室中,间檀香爆炸,问何声。母答是风吹窗纸,令静卧勿扰。俟舅既睡,乃割左臂上肉,和药煎之。次晨,奉药进舅,舅得肉不能咽,复吐出,不知其为姐臂上肉也,先母拾肉,持出炙之,复问舅欲吃油炸锅巴否,因以肉杂锅巴中同进。
在“以孝治天下”的时代,为迎合社会心理的需求,着实产生了许多“孝”的故事,最典型的莫过于“割股奉母”“割股奉君”之类骇人听闻的故事,有的载入史册,有的流布民间,说者自说,听者自听,但少有人去探寻其可信度。素有学者身份的胡适却不顾医学常识,居然拾前人之余唾,编造“割臂奉弟”之事以衬托其母之“孝悌”,实在有辱斯文。因为,这个故事有三处值得商榷。其一是股比臂肉多,按常理当割股,但胡适考虑到先母乃女性,割股不雅,为尊者讳,遂上移之至臂。其二是不能下咽之肉,块状显然不小,先母如何止得了臂血疗得了臂伤?其三是先舅既不能单独咽肉,如何又能咽肉杂锅巴?此事胡适如何说得言之凿凿,谁爱谁信,反正我是存疑不信的。
二疑胡适思想转变之速。胡适为了证明自己自小从拜神到无神,仅两次读了几段文字就完成思想上的质的飞跃,岂不怪哉?且看:
有一天,我正在温习朱子的《小学》,念到了一段司马温公的家训,其中有论地狱的话,说:“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锉烧舂磨,亦无所施。……”
有一天,我读到《资治通鉴》第一百三十六卷,中有一段记范缜反对佛教的故事,说:“缜著《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 能屈。”
……
司马光的话教我不信地狱,范缜的话使我更进一步,就走上了无鬼神的路。
谁都知道,思想改造原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杨绛曾在《干校六记》中说到,经过解放以来的“九蒸九焙的改造,我只怕自己反不如当初了。”说明思想转变之难,有的甚至适得其反,决不至于像胡适说的那么容易。如果真是一蹴而就的事,我们党和国家为什么要长期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马列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什么时至今日还有许多求神拜鬼的百姓和邪教黑班的门徒及抢烧头箸香的官员?难道司马光和范缜的寥寥数语竟是灵丹妙药,一瞬间就能打通胡适的思想关?
三疑胡适污毁神像之举。胡适在书中说他十三岁那年正月,和外甥砚香及外甥家的长工去中屯村外婆家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中屯村口有三个门亭,供了几个神像。我们走进亭子,我指着神像对砚香说:“这里没有人看见,我们来把这几个烂泥菩萨拆下来抛到毛厕里去,好吗?”
……
他家的长工忙劝我道:“菩萨是不好得罪的。”我听了这话,更不高兴,偏要拾石子去掷神像。恰好村子里有人下来,砚香和那长工就把我劝走了。
胡适由于倡导新文化运动,在“五四”时期骤得大名,而成为中国现代有影响的学者和思想家,有“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的美誉,可谓是轰动一时的“海归”名人。大凡名人,在追忆童年往事時,难免会添油加醋地自我塑造一番,什么禀赋优异呀,什么天资卓越呀,或灵,或神,或勇,或威,或刁等,以衬托其不凡与巍峨。胡适也不能脱俗,他上述污毁神像的动念即属此例。但他毕竟善于作文,以“砚香和那长工就把我劝走”为结局,可谓皆大欢喜。如果真把神像抛到毛厕,在细节设计上有三个难点,其一是神像体大不易搬运,其二是门亭周遭未必有毛厕,其三是污毁神像是塌天陷地之大事,不好收场。胡适于此大言不惭,然则事未必真,斧凿之痕显著,大有欺世之嫌。曾有人说,“文革”的大字报文风在某种程度上是来源于鲁迅先生。如此,我们是否也可以大胆的联想,“文革”中“红卫兵”小将们砸损神像、捣毁庙宇、灭绝文化古迹之恶劣行径也是中了胡适的流毒呢?
当然,《胡适自叙》还是值得一读,该书以“五四”前后为历史背景,以胡适成长和求学及社会活动为线索,从侧面展示出一些鲜为人知的时代风云、文人风骨和政治风潮,尽管叙述稍显琐碎,但还是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尤其是对陈独秀的评价颇为客观公允,甚至还不惜白纸黑字为陈辟谣:
最可怪的,人家竟传说独秀曾力劝我离婚,甚至拍桌子骂我,而我终不肯。此真厚诬陈独秀而过誉胡适之了!大概人情爱抑彼扬此,他们欲骂独秀,故不知不觉的造此大诳。
至于他把“五四”运动看作是一场对新文化运动不幸的政治干扰,则有待于史家来审视评判。最后,我不由得佩服鲁迅先生的论断“名人的话并不都是名言,许多名言,倒出自田夫野老之口”。
二
在我的印象中,出家人大抵都标榜自己“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是不怎么关心人间世事的。然而,日前拜读《中国历代僧诗精华》一书,发现其中仍不乏针砭时弊、借物寄怀、咏史明志、忧国悯农等贴近世俗社会的名篇佳构,尤其是悯农诗更是令我眼晴一亮。
说到悯农诗,我们耳熟能详的当数唐代诗人李绅的《悯农二首》了:其一是“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其二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由于诗涉“三农”问题,识见一针见血,词语警策,既启人深思又发人猛醒,所以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传诵,可堪悯农诗之扛鼎之作了。而在《中国历代僧诗精华》之书所选自东晋迄于近世130多位诗僧300余首作品中,悯农诗虽只占3首,数量固然有限,却也视角独特,言近意远,具有一定的欣赏价值和借鉴意义。
一首是齐已的《耕叟》,诗曰:
春风吹蓑衣,暮雨滴箬笠。
夫妇耕共劳,儿孙饥对泣。
田园高且瘦,賦税重复急。
官仓鼠雀群,共侍新租入。
作者齐已,唐末五代僧人,俗姓胡,名得生,益阳人,自幼出家,习律仪,而耽吟咏,其诗词清润平淡中见僻远冷峭之致,有《白莲集》及诗论《风骚旨格》行世。这首诗前四句写的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春天傍晚,一对农人夫妇披蓑戴笠还在田野里耕耘播种,可草屋家里的儿孙们却耐不住饥饿而啼哭不止。后四句条分缕析了农家困厄的社会根源:一是土地瘠薄,二是赋税繁急,三是贪官众多。因此,无论农人如何起早贪黑,顶风冒雨辛勤劳作,也无法摆脱饥寒交迫的悲惨命运。尤其那些“鼠雀”(官吏)尚在春播时节就已在谋划秋收时的“新租入”了,贪婪狠毒之丑态俨然矣,可谓是画骨形神,入木三分,令人愤慨不已,恨不能提三尺宝剑,斩决世间伤农殃民的“老虎”和“苍蝇”。
一首是可朋的《耕田鼓诗》,诗曰:
农舍田头鼓,王孙筵上鼓。
击鼓兮皆为鼓,一何乐兮一何苦!
上有烈日,下有焦土。
愿我天翁降之以雨,令桑麻熟,包箱富。
不饥不寒,上下一般。
作者可朋,五代僧人,四川人氏。据传有诗千余篇,号《玉垒集》。好饮酒,贫无以偿酒债,时以诗周之。可朋写这首诗有这样一个背景,后蜀欧阳炯与可朋友善,广政十九年酷暑中,欧阳炯与同僚纳凉于净众寺,依林亭列樽俎,举座皆欢。时寺外耕者在烈日下暴背耘田,击腰鼓自娱,以驱疲惫。可朋遂作此诗以贽欧阳炯。众宾阅毕,欧阳遽命撤席。此诗以鼓为题旨,铺张开去,将耕田农人的辛勤劳苦与富家公子的寻欢作乐作强烈的对比,表达了作者关心民瘼、哀民生之多艰的世俗胸襟,谴责了那些不劳而获的社会蛀虫,殷切希望出现一个风调雨顺、百姓富足、众生平等的太平世界,普世精神显而易见。
一首是明本的《田歌》,诗曰:
村南村北春水鸣,村村布谷催春耕。
手捧饭盂向天祝,明日插秧还我晴。
作者明本,元代僧人,俗姓孙,吴中峰,钱塘人。出家吴山圣水寺,后居天目,有《中峰广录》传世。这首诗独辟蹊径,不在表面上营造强烈的社会矛盾冲突,反而在费尽笔墨描摹农村自然景观和农事生产,虽然气氛紧张,但也接地气,有抒情意味。你瞧:一边是布谷声声催春耕,一边是春雨绵绵田水满,仿佛是在劝耕:农事不待人,农时不可误。可是天公不肯作美,连个晴天也不给,唯有捧着饭碗向天祈求了。这种求天不求人的异常举动,其实体现了农人对蒙元社会的绝望和无奈。因为凭经验,他们不敢也不会奢求地主老财的免租减息,更不敢更不会奢求官府税吏的惠农政策,唯一能够祈求的就只有看得见摸不着的老天爷了,当然所求的不是天上掉下馅饼,而是求它放个晴天,好插秧苗,希图有个渺茫的好收成,怜悯之态跃然纸上。特别是“还我晴”的“还”字,一字千钧,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同时也让我们隐约感到有一股主人翁的气息在滋生漫长,排蒙的民族情绪已然初露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