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为兄轼下狱上书》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
臣闻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臣虽草芥①之微,而有危迫之恳,惟天地父母哀而怜之。
臣早失怙恃②,惟兄轼一人相须③为命。今者窃闻其得罪,逮捕赴狱,举家惊号,忧在不测。臣窃思念,轼居家在官无大过恶④,惟是赋性愚直,好谈古今得失,前后上章论事⑤,其言不一。陛下圣德广大,不加谴责。轼狂狷⑥寡虑,窃恃天地包含之恩,不自抑畏⑦。顷年通判杭州及知密州,日每遇物,托兴作为歌诗,语或轻发。向者曾经臣寮⑧缴进,陛下置而不问。轼感荷恩贷⑨,自此深自悔咎,不敢复有所为。但其旧诗,已自传播。臣诚哀轼愚于自信,不知文字轻易,迹涉不逊⑩,虽改过自新,而已陷于刑辟{11},不可救止。轼之将就逮也,使谓臣曰:“轼早衰多病,必死于牢狱,死固分{12}也。然所恨者,少抱有为之志,而遇不世出之主,虽龃龉{13}于当年,终欲效尺寸{14}于晚节。今遇此祸,虽欲改过自新,洗心以事明主,其道无由。况立朝最孤,左右亲近必无为言者。惟兄弟之亲,试求衷于陛下而已。”
臣窃哀其志,不胜手足之情,故为冒死一言:昔汉淳于公得罪,其女子缇萦,请没为官婢以赎其父。汉文因之,遂罢肉刑。今臣蝼蚁之诚,虽万万不及缇萦,而陛下聪明仁圣过于汉文远甚。臣欲乞纳在身之官,以赎兄轼,非敢望末减其罪,但得免下狱死为幸。兄轼所犯,若显有文字,必不敢拒抗不承,以重得罪。若蒙陛下哀怜,赦其万死,使得出于牢狱,则死而复生,宜何以报?臣愿与兄轼洗心改过,粉骨报效,惟陛下所使,死而后已。
臣不胜孤危迫切,无所告诉,归诚陛下,惟宽其狂妄,特许所乞。臣无任祈天请命{15},激切陨越之至{16}。
【注】
①草芥:比喻卑微没有价值。芥,小草。②怙恃(hùshì户氏):意指父母。③须:依靠。④过恶:过失与恶行。⑤前后上章论事:乌台诗案前,苏轼所上奏章。⑥狂狷(juàn倦):狂妄自大,偏激放纵。⑦抑畏:谦虚谨慎,克制敬畏。⑧臣寮:同“臣僚”,同为朝臣之意。⑨感荷恩贷:感谢皇上的恩惠宽宥。荷,承受。贷,宽大,宽宥。⑩迹涉不逊:看上去像(对朝廷)有不敬之嫌。迹涉,近似于。{11}刑辟:刑法,刑律。辟,法律,法度。{12}分(fèn奋):应该的。{13}龃龉(jǔyǔ举语):本意是上下齿参差不齐,此处指仕途坎坷。{14}效尺寸:奉献微薄的才能。{15}请命:请求保全其生命或从轻发落。{16}陨越之至:封建社会上书皇帝的套语,意谓冒犯皇上,罪该万死。
本文写于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这年八月,苏轼在湖州时写的《湖州谢上表》内有这样几句话:“皇上陛下天覆群生,海涵万族,用人不求其备,嘉善而矜不能。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这段话被御史中丞李定等人指为讽刺变法,侮谩朝廷,苏轼因此被捕入狱,承受着“欺君犯上”“藐视朝廷”等严重的罪名,就是著名的“乌台诗案”。
当时神宗盛怒,几乎要处死苏轼以泄愤。在兄长性命攸关之际,苏辙迅速写下了这篇惨痛真挚的文章,“乞纳在身之官”以“赎兄轼”,希望皇上赦免苏轼的死罪。文章以情动人,诉之以理,动之以情,委婉哀恳,极具感染力。神宗皇帝读后大受感动,加上曹太后及朝中一批正直耿介的官员的帮助,他便从轻发落苏轼,将其贬为黄州团练副使,从而使其得免一死。
文章开头首先表明自己有呼天抢地的危迫之恳,“臣闻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一方面说明此文是自己在急迫之下的至情流露,即使有过激之处也应该是可以原谅的,一方面搬出父母亲情来作盾牌,企图打动宋神宗。接下来,才开始替苏轼申辩冤屈,先自认罪状说,苏轼“赋性愚直,好谈古今得失”,所以在上章论事以及作文赋诗时言语可能偶有冒犯。用的是以退为进的策略,以减轻神宗的抵触情绪。
接着,尽管苏轼已经在狱中,还是要感激皇帝的屡次宽大处理,“置而不问”。同时,进一步申辩此次问罪的都是苏轼的旧作,此时已经“感荷恩贷”“不敢复有所为”,也就是希望皇帝不要再追究旧错。最后,“终欲效尺寸于晚节”,借苏轼下狱前的恳词替他表白“深自悔咎”、想要“改过自新”的愿望,以及将来一心报效明主的决心。一边赞颂神宗为“不世出之主”,一边表明“欲效尺寸于晚节”,苏辙的意思是希望神宗看在苏轼已经悔悟的份上,哀而怜之,对此事宽大处理。
本文悲惨凄切,却又吞吐不尽,其实是苏辙有意而为之。须知苏轼此次获罪,除了其与当朝力主改革的大臣道不相合,所以遭受攻击外,最直接的原因即是他在京城时连续上《上神宗皇帝书》和《再上神宗皇帝书》,集中对新法进行了大肆批评,在当时造成了很大影响。所以,苏轼就成为了新旧党争的牺牲品。而这种冤屈与神宗正在重用的革新派有关,所以苏辙无法言明,更无法针对那一方进行责怪。
为了恳求神宗师法明君仁圣之举免去苏轼的死罪,作者引用了汉文帝的例子。以前汉朝淳于意犯了罪,他的女儿缇萦请求朝廷将自己收为官婢,以此来赎她父亲的罪。汉文帝因此免了淳于意的肉刑。如今自己的真诚,虽然怎么也比不上当时的缇萦,但是当今陛下聪明仁圣却远远超过汉文帝。可以说用典非常贴切,又紧紧扣住了神宗的心理。其中有一句,“兄轼所犯,若显有文字,必不敢拒抗不承,以重得罪”,其实是暗指苏轼所犯的其实是莫须有的罪名,期待皇帝能明察真相。
在构文上,因为是为兄长辩白,所以通篇围绕一个“情”字。无论是兄弟手足亲情、对君王的款款忠诚、冒死进言的不胜惶恐之情,还是满腹难言之隐的委曲之情,此时都一齐喷涌而出,浩浩荡荡,言辞激切诚恳,口吻却哀婉动人,催人泪下,实为难得。
后人评论
《宋史•苏辙传》:“辙与兄进退出处,无不相同。患难之中,友爱弥笃,无少怨尤,近古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