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曾巩·寄欧阳舍人书》散文鉴赏
巩顿首再拜舍人先生:
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②墓碑铭,反复观诵,感与惭并。
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③。而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恶人无有所纪,则以愧而惧。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
及世之衰,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务勒④铭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后之作铭者,常观其人。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书之非公与是故也。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⑤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则不受而铭之,于众人则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议之不徇⑥?不惑不徇,则公且是矣!而其辞之不工,则世犹不传,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传之难如此,其遇之难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而世之学者,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至于所可感,则往往衋然⑦不知涕之流落也,况其子孙也哉!况巩也哉!其追睎⑧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由,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其感与报,宜若何而图之?
抑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先祖之屯蹶否塞⑨以死,而先生显之,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谁不愿进于门?潜遁幽抑之士,其谁不有望于世?善谁不为,而恶谁不愧以惧?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此数美者,一归于先生!既拜赐之辱,且敢进其所以然。所谕世族之次⑩,敢不承教{11}而加详焉。
愧甚,不宣。巩再拜。
【注】
①欧阳舍人:欧阳修。舍人,官名。欧阳修在庆历八年转起舍人,故称。②先大父:去世的祖父。此处指曾致尧。③致:表达。严:尊敬。④勒:刻。⑤畜:同“蓄”,具备的意思。⑥徇:徇情,曲从于私情。⑦衋(xì细)然:悲痛伤心的样子。⑧睎(xī希):仰慕。⑨屯蹶(zhūnjué谆厥)否(pǐ匹)塞:处境艰难不顺利。屯蹶,艰难受挫折。否塞,穷困不得志。⑩世族之次:祖先的世代次序等情况。{11}承教:遵照你的指示。
本文作于庆历七年(1047),是一篇独具特色的感谢信,它没有平常的客套,也没有空泛的溢美之辞。此前曾巩请求欧阳修为其祖父曾致尧撰写墓志铭,在收到后便回复了这封感谢信,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和对欧阳修道德文章的盛赞。并通过对铭志作用及流传条件的分析,来述说“立言”的社会意义,阐发“文以载道”的主张,表达了对道德文章兼胜的赞许与追求。
文章结构极其谨严,起承转合非常自然。首先交待自己写信的缘由,和观诵墓碑后的总的感受。接着叙及撰写墓志铭的意义,提出论点“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然后比较铭、史之异同。先言其异,次言其同,借助铭、史对比展开文章,深刻地阐述了铭志的警世作用。
紧接着,曾巩谈今铭“二弊”,首先是不实,其次是“传者盖少”。第四段强调立言者的素质是纠除今弊的根本条件。作者提出:“立言者”必须是“畜道德而能文章者”。作者在本段总的提出这个论点,然后再分说,“畜道德”和“能文章”。最后总说: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三、四段为“转合”过渡阶段。
此外,本文构思尤为奇妙,最明显的体现就是,曾巩把对欧阳修的赞誉与庆幸其能为自己的祖先写墓志铭有机结合在一起。文中一方面赞誉欧阳修,宣示自己内心的感激之情:“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另一方面慨叹自家的荣幸,并推衍欧阳修的美德。“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即申说欧公对自己的教诲。“先祖父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即感谢欧阳修的铭文彰扬了其具有困顿身世的祖父。
文末,一个“愧甚”,从立言者之论,归结至欧阳修身上,盛誉欧阳修“畜道德而能文章”之贤,深谢欧阳修赐铭之恩。文章感情抒发到了高潮,曾巩利用多重递进的感叹和设问句式,反复咏叹,把自己的感激之情抒发得淋漓尽致,同时也是对自己曾祖父极力的赞美之词。这同时也与文章开头相呼应,使得结构格外完整。前面论述铭志的“警劝之道”,后面则赞美欧阳修此文的社会反响,又是一个前后照应,严整有序。
在唐宋八大家当中,曾巩是最重视章法的,在以上所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曾巩文章的这一特点,结构十分谨严,内容环环相扣,起承转合,如行云流水。此文可称得上曾巩文章这一方面的得意之作。
后人评论
过珙《古文评注》卷十二:“在南丰集中,应推为千古绝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