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辩证法:从《易经》到马克思主义

【4079】中国辩证法:从《易经》到马克思主义

(〔美〕田辰山著,萧延中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1.2万字,2016年10月第1版,42元)

△导论:西方辩证法的中国化历程;1-8章:[1]“通变”:一种中国的思维风格;[2]马克思主义初渐中国;[3]对辩证法最初的“通变”释读;[4]瞿秋白对辩证唯物论的解读;[5]辩证唯物主义通俗化;[6]艾思奇:唯物辩证法的中国化;[7]毛泽东:中国“唯物辩证法”的形成与成熟。[8]结论:后毛泽东时代的辩证法。

〇这本书分析了“通变”思想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形成的影响。通过细腻的逻辑与概念梳理,配以充实的历史资料陈述,阐述了这两种辩证法思想的差别,并对二者如何结合从而形成今天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了深入的历史考察和精辟的理论分析。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中国化的历程,呈现了贯通中西的壮阔视野,从而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比较中西方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〇从《易经》中总结出来的“通变”哲学的七大启示:[1]一个互系关系的宇宙;[2]包含任何形式和类型的互系;[3]人是自然的延续;[4]神是人,不是上帝;[5]变是延续;[6]相反相成偶对体;[7]“通变”之道。

〇《现代汉语词典》有关词条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这样概括的:辩证法:[1]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的哲学学说。它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为事物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是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所引起的。在历史上,辩证法经历了自发、唯心、唯物三个阶段,自发的辩证法是朴素的、直观的、只能对世界作一般的描述。唯心的辩证法虽然揭示了客观世界的辩证现实,但它在揭示这个问题时用的是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观点,辩证法只有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才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2]特指唯物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