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绅·却兼味箴》原文注释与译文
昔范文正公②,至晚必思平日所为事与所奉者。直,则瞑目鼾睡;或有不及,必竟夕踧踖不宁③。其自持之功若此,故能成其德业。心切慕之而未能效也。且虑岁月迅迈④,志气无成,而悔尤日益以至⑤,故凡于食顷遇兼味⑥,务峻却之⑦。此虽非古人之所用心,亦庶乎节忍之一端云尔⑧。因箴以自警。
人身之奉,惟适于中。侈约得宜⑨,何俭何丰?万钱下箸⑩,三韭自给(11)。于己无裨(12),于道无益。行或不臧(13),与物无异。取物以奉,是食其类,宜受其养。矫情饰愆(14),弃礼弗居,是曰逆天。我心思之,彼此交愧。志业未就,奚补于世?念兹遗体(15),弗养或伤。养尔失中,天必我殃。故凡食顷,却其兼味。以节吾欲,以安吾义。且惧志懈,厥德不疑(16)。庸述斯箴(17),以为心铭。
【注释】
①却:拒绝,推却。兼味:两种以上的菜肴。
②范文正公:即范仲淹,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③竟夕:整个晚上。踧(di)踖(ji):恭敬而局促不安的样子。
④迅迈:迅速前进。
⑤悔尤:悔恨,过失。《论语·为政》:“言寡尤,行寡悔。”
⑥顷:短时间,一会儿。
⑦峻却:严峻地拒绝,推却。
⑧庶:庶几,差不多。云尔:罢了。
⑨侈约:奢侈和节俭。
⑩箸:筷子。
(11)三韭:南朝齐庾杲之家贫,食唯韭薤、蒲韭、生韭,谓之三韭。见《南齐书·庚杲之传》。后泛指疏菜。
(12)裨(bi):补益。
(13)臧(zang):善。
(14)矫情:掩饰真情。饰愆(qian):掩饰过失。
(15)遗体:身体。古称自己的身体是父母的遗体。《礼·祭义》:“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
(16)厥:其。
(17)庸:乃。
【译文】
从前的范仲淹,每到晚上,必定思考平日所做的事和所奉行的,若是直,就闭上眼睛呼呼大睡;也许有做得不够的,必定整个晚上局促不安。他自己所持的修养工夫是这样,所以能够成就他的道德、事业。我的心深深地景仰他,但未能效法。并且考虑时光过得太快,自己的志向没有成就,而悔恨过失日益增加。所以,凡在吃饭的时候,遇到两种以上的菜肴,必定坚决拒绝。这虽然不是古人所用心的地方,也差不多是节制忍耐的一个方面。因而写箴以自警。
人身的奉养,应该适中。奢侈和节约要适宜,还有什么节俭和丰盛?花一万块钱才动筷子,吃过于便宜的蔬菜自给自足,对于自己没有补益,对于道也没有益处。行为如果有不善的地方,跟物有什么区别。取物来奉养自己,是吃他的同类,应该接受它的营养。掩饰真情,遮掩过失,不按礼办事,这叫做逆天。我的心思考这件事,对彼对此都很惭愧。志向和事业没有完成,对于世上有什么补益。考虑到我这身体是父母给的,不奉养或许会有伤害。奉养你不适中,天必给我带来灾殃。所以凡是吃饭的时候,拒绝吃两种以上的菜肴。用来节制我的欲望,用来使我安于道义。还怕志气松懈,对这种品德没有怀疑。便写了这首箴,作为对心的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