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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注释与赏析

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注释】

①赋得:指定的诗题,在题目上加“赋得”一词。

②离离:青草茂盛的样子。

③远芳:草香远播。

④侵:侵占,覆盖。

⑤晴翠:阳光下翠绿的野草。

⑥荒城:荒凉、破损的城镇。

⑦王孙:本指贵族后代,此指远方的友人。

⑧萋萋:青草长得茂盛的样子。

赏析

白居易(公元772年—公元846年),字乐天,晚年又号香山居士,下邽(今陕西渭南)人,祖籍山西太原。他生于“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生地新郑(今河南新郑)东郭宅,其祖父时为河南巩县县令。后随父白季庚到宿州符离安居。十一岁起,避乱江南五六年。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中进士,贞元十八年(公元802年),与元稹同举书判拔萃科。以后诗坛元白齐名。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春,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罢校书郎,撰《策林》七十五篇,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县尉。作《观刈麦》《长恨歌》《池上》。元和二年(公元807年)回朝任职,十一月授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元和四年(公元809年),与元稹、李绅等倡导新乐府运动。元和五年(公元810年),改京兆府户曹参军。他此时仍充翰林学士,草拟诏书,参与国政。他不畏权贵近臣,直言上书论事。元和六年(公元811年),他因母丧居家,服满,应诏回京任职。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因率先上书请急捕刺杀武元衡凶手,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次年写下《琵琶行》。开始“吏隐”,在庐山建草堂,思想从“兼济天下”转向“独善其身”,闲适、感伤的诗渐多。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改忠州刺史,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还京,累迁中书舍人。因朝中牛李党争,互相倾轧,诗人于长庆二年(公元822年)请求外放,先后为杭州、苏州刺史,颇得民心,杭州人为了纪念他还把靠西湖边的一面,命名为白堤。文宗大和元年(公元827年),拜秘书监,次年转刑部侍郎,大和四年(公元831年),定居洛阳。后历太子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会昌二年(公元842年)以刑部尚书致仕。在洛阳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常与刘禹锡唱和,时称“刘白”。会昌四年(公元844年),出资开凿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舟民。七十五岁病逝,葬于洛阳龙门香山琵琶峰,李商隐为其撰写墓志铭。去世后,唐宣宗李忱写诗悼念他说:“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白居易一生创作甚丰,以讽喻诗最为有名,语言通俗易懂,被称为“老妪能解”。他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写下了不少感叹时世、反映人民疾苦的诗篇,对后世颇有影响,是我国文学史上相当重要的诗人。

此诗作于唐德宗贞元三年(公元787年),作者当时实龄未满十六岁。诗是练习应试的习作,按科考规矩,凡指定、限定的诗题,题目前必须加“赋得”二字,做法与咏物诗相类似。诗人在对原上野草的描绘时,首先点出它岁岁枯荣的规律,即使被野火烧毁,受尽苦难,当春风吹来的时候,它依然会顽强地生长出来。这平凡而茂盛的野草,它似乎也知道友人的离别,冲上了官道来相送,一直延伸到荒远的边城。今天又送友人远去,正是“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但联想前面的“一岁一枯荣”,似乎又在告诉友人,来年还会相见。正所谓岁岁荣日,依依聚散情。据宋人尤袤《全唐话》记载:诗人从江南到长安,带了诗文谒见当时的大名士顾况。顾况看到白居易年纪轻轻,就开玩笑说:“长安米贵居不易。”等他读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一联时,大为惊奇,连声赞赏:“有才如此,居亦何难!”连诗坛老前辈也被折服了,可见此诗艺术造诣之高。

《唐诗三百首》注此诗曰:“诗以喻小人也。消除不尽,得时即生,干犯正路。文饰鄙陋,却最易感人。”笔者以为此解颇为牵强。一者,诗人时年尚少,阅历尚浅,人生感触不足于此。再者,诗既呈大名士顾况以求汲引,语及小人,岂不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