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的正式设立
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的同文馆。这是我国设立的第一所外语学校,在很早以前,我国便有人在从事翻译工作可,但是外语学校的正式设立却晚至清末。
在清政府与外国签订《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的时候,竟然很难找到一个懂外文的中国人,这样便只好任凭侵略者蒙骗了。
1861年,奕奏请设立外语学校,用以培养外语以及外交人才。1862年8月,同治帝正式批准成立“京师同文馆”。学员除了需要学习汉文之外,主要学习外文。聘请了英国人包尔腾,法国人司默灵、毕利干,俄人柏林,美国人丁韪良、傅兰雅、海灵敦等外籍教师先后于京师同文馆任教。丁韪良从1869年任总教习,总管教务达三十年之久。总税务司赫德兼任监察官,实际控制着经费以及人事大权。
京师同文馆是完全按照正规的学校来办的,陆续开设了英文馆、俄文馆、德文馆和东文(日文)馆。只招收十三四岁以下八旗子弟,后又招收十五至二十五岁的满汉学员,也招收不限年龄的满汉学员。
学习期限初定三年,到1876年,分为两种:一是由外文而及天文、化学、测地等科的学生学制八年;一是年龄稍大、仅借中文译本学习天文、化学、测地等科的学生,学制五年。
1867年,增设算学、化学、万国公法、医学生理、天文、物理、外国史地等。学生最多的时候有一百二十人。学生毕业之后,大多在清政府任译员、外交官员和其他洋务机构官员。设有印刷所,翻译印《万国公法》及数理化和文史等方面书籍。
1902年同文馆并入京师大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