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

李斯

战国时期秦国著名谋略家。楚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少时曾为郡中小吏,后投名师荀卿,学习帝王为政之术。前247年,李斯学成之后至咸阳,审时度势,进谏秦王政(始皇):应不失时机地出兵翦灭诸侯,建成帝业。秦王政闻言大喜,立刻擢升其为长史,并按他的计谋,暗遣谋士、刺客游说诸侯,并重贿结交各国大臣、名士;对不能收买者,一律刺杀。同时,又派名将劲旅追随其后,以武力相迫。还沿袭秦国几代的既定战略方针,先灭韩国,借以震慑他国。从秦王政元年至九年(前246—前238),仅对魏国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就有六次,给魏国以毁灭性的打击。后毒杀韩国贵族、谋略家、思想家韩非,在十余年间,先后灭韩、赵、魏、楚、燕等国。由于这些正确策略的实施,秦王政才得以终于统一中国。秦由一方诸侯变成全国性政权之后,李斯同丞相王、御史大夫冯勃,重新议帝号、定制度,使专制皇权达到至高无上的地步。李斯对于制订和实施一系列巩固发展统一局面,保证国家安定的政策多有贡献。诸如:收缴天下兵器,销铸成钟、鼎、金人;统一度量衡;确定币制;徙天下豪强富室于咸阳,以便就近控制;车同轨;书同文等。特别是坚持郡县制,反对分封制,是他的一大历史功绩。他佐秦王戍四境,筑长城,以御外敌入侵;修驰道、直道,毁旧城廓,决通堤防,平夷险阻,以便于军事行动,镇压内乱反叛;“夙兴夜寐”,四方巡行,体现对四海之内的统治;树碑刻石,以揄扬秦始皇的功德,宣传新制度的合理性;焚书坑儒,严刑竣法,以统一思想理论,镇压政治反对派。始皇暴卒之后,于秦二世二年(前208)惨遭极刑。李斯的谋略思想,为后人提供了建功立业的丰富经验。他后期在处理个人私利时却谋划不当,但后人亦可从中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