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
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军事谋略家,字孟德,沛国谯郡(今安徽毫县)人。少时机警,有权数,任侠放荡,不治行业。20岁时被任命为洛阳北都尉,后升任顿丘令和议郎等职。曾领兵镇压黄巾军,董卓入京后,逃至陈留,聚兵五千,讨伐董卓。初平三十一年(192)在济北诱降黄巾军30余万,男女百余万口,选其精锐,致编为自己的主要队伍(青州军)。建安元年(192),迎汉帝到许县,取得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地位,扩大了政治影响。接着消灭了黄河以南的割据势力,胜袁绍,逐韩(遂)马(超),伐张鲁,于建安二十年(211)完成了北方的统一,奠定了魏国基础。在此过程中他采取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战略方针,含有丰富的谋略思想。如在政治上主张法治,使用贤能,当罚必信,不循私情。“自命将征行,但赏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其令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故明君不官无功之臣,不赏木战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在经济上实行屯田制,由典农中朗将、典农校尉和屯田都尉等农官而不由郡县官管理,统属中央大司农。屯田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屯田民在作为国家佃客被编制成军队形式,分种土地,按四六分或对分向国家缴纳地租。在军事上除实行军屯用以解决部分军粮外,还实行士家制度,用以解决兵源。士家有特别户籍,身分低于平民,世代当兵或从事特定劳役。并首开注《孙子》之先河,对军事谋略思想贡献颇大。著有《孙子略解》、《兵书按要》等谋略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