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玄学·魏晋玄学的代表人物及其思想·王弼的“贵无”论
玄学始创于魏正始年间(240-249),其时的代表人物是何晏和王弼。何晏 (190-249)字平叔,南阳宛人,祖父何进是东汉末大将军。何晏少随母为曹操收养,娶曹女,拜侍中尚书,管选举。他与夏侯玄、王弼等倡导玄学,意事清淡,开一代风气。因依附曹爽,为司马懿所杀。著作有 《道德论》、《无名论》、《无为论》和《论语集解》等。王弼 (226~249)字辅嗣,山阳人,汉末著名士族王粲的侄孙。“幼而察慧,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被何晏发现,赞为 “仲尼称后生可畏,若斯人者,可与言天人之际乎!”被举荐给曹爽,“补台郎”。司马氏控制曹魏政权后,曹爽、何晏被杀,王弼亦受株连,“以公事免”,同年秋病死,年仅24岁。王弼非常勤奋刻苦,英年早逝,却著作颇丰,有《老子道德经注》、《周易注》、《老子指略》、《周易略例》、《论语释疑》等传世,其哲学思想对我国哲学发展史产生了深远影响,从王弼开始,我国哲学发展进入本体论阶段。
①“以无为本”的本体论。《老子》说:“有生于无。”这里的 “无” 讲的是 “道” 的规定,是讲“道”的无形无象的状貌,是“无物”、“无有”,又是“常有”,是“散则为器”的“朴”。而在何晏王弼那里,“无”就是“道”,是派生现象世界的本体。何晏说:“有之为有,恃无以生;事而为事,由无以成。夫道之而无语,名之而无名,视之而无形,听之而无声,则道之全焉。故能昭音响而出气物,包形神而章光影。玄以之黑,素以之白,矩以之方,规以之圆,圆方得形而此无形;白黑得名而此无名也。”(《列子·天瑞》注引何晏《道论》)王弼则在《老子》第一章注解中,也开宗名义地指出:“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玄之又玄也。”
王弼还用“一多众寡”的关系,来说明“无”与“有”的关系,他说:“毂所以能统三十辐者,无也。以其无能受物之故,故能以寡统众也。”(《老子》十一章注)这是沿用老子“三十辐共一毂”的说法,不过王弼是从本体论的角度来讲的。
②“静为躁君”的动静观。在动静观上王弼仍用“有无本末” 的本体论一以贯之。他在 《周易·复卦》注上说:“复者,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本矣。”这是说“复”讲的是返归道体“无”,天地之间万事万物以“无”为最终原因,万物千变万化,终归于静,静是本,是心,是“无”;天地虽大,万事万物千变万化,“寂然至无”才是他的本体的复归。
“静为躁君”本是《老子》二十六章中早已有之的命题,老子也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老子》十六章)老子是讲辩证法的,他较多地强调事物运动变化的侧面,并且这一思想被庄子强调,成为极端的相对主义。老子讲“静为躁君”已见其思想触到了本体论问题,但他仍是从宇宙生成论上来讲动静问题的。玄学家王弼虽则也用“静为躁君”的命题,但他多强调静的一面,是要通过“躁”来论证“静”,是从本体论角度来展开论证的。所以王弼虽然也讲“动躁”,但他的辩证法光彩,大不如老子。
③“得意忘象”的认识论。王弼“贵无”的本体论,在认识论上则引申老子的“涤除玄览”的神秘直觉主义,将其具象化。早在庄周那里已有“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的说法,《易·系辞传》则借孔子的话说:“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关于 “象”、“言”、“意”的讨论,古已有之,只是到了魏晋时期才成为“辩名析理”探讨世界本源问题的基本方法。在这里王弼是结合对《周易》的研究,发挥庄子、孔子等的思想,阐发其“得意忘象”的认识论的。
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说:“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就是说认识的目的在于“得意”,而要想“得意”,就必须忘掉具体的物象,就象得了兔、鱼,达到目的,注意力不要在蹄、筌上一样。
王弼在本体论上割裂“有”和“无”,以“无”为本体,在认识论上则进一步割裂“象”和“意”的关系,否认具体事物“象”在认识中的作用,虽然是错误的,但他把“言意之辩”的认识论纳入自己本体论体系中,达到了较高水平。并且这一问题触到了现代哲学讨论的某些语言符号学、语言逻辑、语义学等问题。
④“崇本息末”的方法论。两汉以来,“名教”经学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暴露出许多弊病。如王弼所说,“崇仁义,愈致斯伪”,“巧愈思精,伪愈多变,攻之弥甚,避之弥勤”(《老子指略》)。因此,王弼认为对于这些“仁义”、“忠孝”等“下德”应重新评价,必须抓住经验形式的“下德”背后,更其根本的东西,应该“载之以道,统之以母”。而这个“本在无为,母在无名”。
所谓“无为”、“无名”是对老子“无为”思想的发挥。他是从“以无为本”的本体,必然派生的行为准则。在老子那里“无为”是对“道”的体认,其本身就是目的,而在王弼这里“无为”并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纠正经学带来的社会弊病,挽救社会危机。所以他又说:“闲邪在乎存诚,不在善察;息淫在乎去华,不在滋章;绝盗在乎去欲,不在严刑。”(《老子指略》)只有“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同上),才能建设理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