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鬼神新解·“气灵论”的提出

博大精深的宋明理学·鬼神新解·“气灵论”的提出

如果说,孔子提出“敬鬼神而远之”确定了儒者对待鬼神的敬谨而疏远的原则,那么张载提出“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则对鬼神的存在确定了诠释的方向。这是儒家在鬼神问题上两种具有历史标示意义的提法。

传统儒学重视现实人生问题,对待鬼神问题采取回避、淡化的态度,这意思不是怀疑或否认鬼神之存在,而是巧妙地引导学者绕开宗教的道路,而走道德的途径,来提高精神的品格。这种精神当然也被理学家继承了。朱熹说:

“鬼神事自是第二著,那个无形影,是难理会底,未消去理会,且就日用紧切处做工夫。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此说尽了。此便是合理会底理会得,将间鬼神自有见处。若合理会底不理会,只管去理会没紧要底,将间都没理会了。”(《朱子语类》卷三)

鬼神有无,鬼神是什么的问题,不能永远回避,不作回答。从孔子至宋代理学已经有千余年的历史,这千余年间,哲学、科学都有很大的发展,理学的任务就在于继承总结传统学术,对世界人生作出新的解释,张载“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的提法,就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标志。

张载否定了世俗的人格意义的鬼神,但“鬼神”作为一种概念、范畴被保留下来,用以表示气的运动变化的灵妙情状。张载延用了王充“鬼者,归也”、“神者,伸也”的训释,以鬼、神来表示气之“往来屈伸之义”(《正蒙·神化篇》)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其生成、毁灭的变化,体现一个由虚而实,再由实而虚的物质凝聚和消散过程,由虚而实就是伸,亦即是神;由实而虚即是归(归于太虚),亦即是鬼。张载说:“物虽是实,本自虚来,故谓之神;变是用虚,本缘实得,故谓之鬼。”(《横渠易说》)依据这一思想,张载对《周易》中“精气为物,游魂为变”作了创造性的解释:“精气者,自无而有;游魂者,自有而无。自无而有,神之情也;自有而无,鬼之情也。自无而有,故显而为物,自有而无,故隐而为变,显而为物者,神之状也;隐而为变者,鬼之状也。大意不越有无而已。”(同上)这样看来,鬼神只表示事物生灭有无的变化情状,并没有特别的神秘性。

朱熹对张载这一思想极为赞服,并作了充分的发挥。他说:

“‘鬼神者,二气之良能’,是说往来屈伸乃理之自然,非有安排布置,故曰‘良能’也”。(《朱子语类》卷六三)

“天地之间,只是此一气耳。来者为神,往者为鬼。譬如一身,生者为神,死者为鬼,皆一气耳。”(同上)

朱熹以为,“鬼神者不过阴阳消长而已。”(同上书,卷三)阳气长,阴气消即是神,阴气长,阳气消即是鬼。从这个意义上说,“鬼”、“神”二字也可以取消,而以“阴”、“阳”二字来代替。“鬼”“神”之所以还有存在的理由,是因为二字可以更好地表示气的自然灵妙、变化莫测。“论来只是阴阳屈伸之气,只谓之阴阳亦可也。然必谓之鬼神者,以其良能功用而言也。”(同上书,卷六三)

进而朱熹提出“气灵”说,在他看来,“气”不能简单理解为“蒸汽”之类,它远比人们想象的复杂微妙。世界上万事万物乃至于有知觉灵明的人都由气所构成,因而气之灵是不能被忽视的。忽视了它就不能解释世界的复杂性,因此,鬼神就不被看作一般的气,而被看作气之“精英”、气之“灵处”。

“问:‘阴阳未可言鬼神,阴阳之灵乃鬼神也,如何?’曰:‘魄者,形之神;魂者,气之神。魂魄是神气之精英,谓之灵。故张子曰:二气之良能(二气,即阴阳也,良能是其灵处。)’”(同上,卷八七)

“问:‘鬼神便只是此气否?’曰:‘又是这气里面神灵相似。’”(同上,卷三)

据此,我们把理学的鬼神观简括为“气灵论”,气灵论的特点是:坚持以物质性的气解释世界上的事物与现象,排除了人格神的观念。但它也为儒者参与的各种祭祀活动提供了理论根据。气灵论的思想比较复杂,有唯物论成分,也有泛神论和宗教迷信的色彩。

理学家大多采取气灵论的立场,不过有的唯物论的成分多一些,有的泛神论或宗教迷信的色彩多一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