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卫之音”蒙冤千载
郑卫之音原指春秋时郑、卫等地区(今河南省新郑、滑县一带)的地方音乐。在当时“礼崩乐坏”的局面下,以郑卫之音为代表的新乐影响日盛,风行一时,渐有取代雅乐之趋势。但自从孔子“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的发难起,郑卫之音几千年来一直被当作有害身心和国家的淫乐。两汉以降,它的内涵大体可以包罗一切民间音乐或当时统治阶级认为不是真正“古乐”、“雅乐”的俗乐。郑卫之音已成为“坏音乐”的代名词。
郑卫之音受到贬斥有其深刻社会历史原因。首先,郑卫两国都建立在故商的疆域内,它们的风俗和音乐特色都保留了许多商代遗痕,这对于讲究“殷鉴”的周人来说,是非常反感的。同时,商与周在审美习惯、趣味和民族情感等方面,也存在着复杂的差异。作为“巫文化”的商文化比“史文化”的周文化更多地受自然习惯的支配,更加热烈奔放、活泼浪漫。郑卫之音从某种意义上讲,继承了商文化的这些特征,它更注重于人情的张扬,这从《诗经》“郑风”和“卫风”中那些大胆、泼辣的情歌中,便可略见一斑。后世常用“繁手淫声”来形容以郑卫之音为代表的“新声”的音乐表现。这是以音乐演奏中手势动作迅速繁多的视觉形象,描述音乐曲调的变化多端、节奏急促的听觉印象。至于“淫声”,更是说明“新声”完全不同于静穆的雅乐,是一种过份宣染人的情绪感受的音乐。这自然是行乐在礼的周人和“吾从周”的孔子所不大喜爱的。
其实,郑卫之音是艺术性相当完美和高超的音乐。在《诗经》中,“国风”共有一百六十篇,其中郑、卫合占了上篇,居数量第一;“国风”中的歌谣大多比较短小,象卫的《氓》和《谷风》这样的大段分节歌是非常罕见的,这说明郑卫的音乐水平在当时也是数一数二的。正因为他杰出的表现力,郑卫之音才不仅在民间广泛流行,而且也对当时的宫廷音乐形成了猛烈的冲击,魏文侯承认自己“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臣: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齐宣王更是直言不讳地宣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
以郑卫之音为首的新乐取代西周雅乐,是音乐发展的历史必然。西周雅乐发展到春秋时越来越无视音乐本身,只不过是礼的附庸。其“礼乐”思想理论表面上把音乐神圣化了,实际上把音乐等同于政治。而郑卫之音重视音乐的艺术性,并在实践上重新提出了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娱乐的音乐职能,这是中国古代音乐史上的一件大事,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
进入秦汉,郑卫之音由衰而亡。这主要是它从内部被腐化的结果,同时,统治阶级从理论上否定它,从而形成了极大的社会压力,也是原因之一。因为他们为了自己权力的确立和巩固,最终还是要采用礼乐学说。而郑卫之音的悲剧命运也就不可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