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歌子·方契理·[唐]吕岩》原文与赏析

[唐]吕岩

举世人生何所依,不求自己更求谁?

绝嗜欲,断贪痴,莫把神明暗里欺。

人生社会,本来就是一个相互协作、相互依存、共同前进的群体。因此,人与人之间,就产生一种奉献与索取、相依与独立的关系。个人依靠群体,才能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群体依靠个人,才能充分显示其巨大力量。但是,如果全然依靠他人,则丧失了个性;而完全脱离群体,则成了孤家寡人。这都不符合对立统一之法则。人间万事之间的关系总得有一个“度”,过犹不及。在相依相存的联系中,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十分重要的。“明夫恃人不如自恃,明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这才是一个大写的“人”。这首词的起始两句,正是讲的这个道理。怎样做才叫求人不如求己呢?除了在必要的协作关系之内充分发挥主观作用之外,还有一种法宝,这便是“绝嗜欲,断贪痴”。“绝”“断”二字,何其响亮!有“嗜欲”与“贪痴”,就要求人;岂止是求人,简直就是攫人!可也有自以为巧人,瞒天过海,以为人之莫知。却不知道天道恢恢,虽然不存在洞悉人间万事万物的“神明”,可是“事物之变,纷纭杂出,若不可知,然而有至理存焉。”(苏辙《观会通以行典礼论》)

汉时荆州有一人叫王密,当上了昌邑令。一天夜晚,他怀金十斤去拜谒上司杨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你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后汉书·杨震传》)这是一则“莫把神明暗里欺”的典型佳话。廉洁清白,操守自持,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2500年前的子罕就曾说过:“尔以玉为宝,我以不贪为宝。”(《左传·襄公十五年》)“智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韩诗外传》)卷一第十四章)包拯也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乞不用赃吏》)所以后人常常记起他。明朝的于谦也是一位清介廉洁的人,在贪风恣行的年代,他似乎感觉到舆论力量的强大,因而他能时时勉慰自己:“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入京》)

吕岩生卒年不详,主要活动于宣宗至僖宗年间,这正是唐王朝趋于大崩溃的时代。从皇帝到大小官僚,无不嗜欲无度、腐化成风。僖宗时的中尉田令孜,公然教这位十二岁的小皇帝夺取市上商人的财宝,竟贪痴嗜欲到如此地步!连年灾荒,加之赋敛沉重,作者就亲身经历了王仙芝与黄巢领导的大规模农民起义。吕岩为唐懿宗咸符年间进士,曾两调县令,但最后还是移家终南山,远离官场,炼丹修道去了。别号“纯阳子”,即俗传“八仙”之一。这首《方契理》,是作者所写十八首《渔歌子》中的一首,意在劝诫,但无道学迂气。既有对世人自立的劝勉,又有对墨吏贪官的谴责,还有对李氏王朝的告诫。作者虽入道而未完全出世,他希望这首小词能作为灵丹妙药,去挽救日下的世风。无奈唐王朝病入膏肓,难以回春。而后世之人若愿以此为鉴,即可从这首哲理深蕴的小词中得到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