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德《真理的位置》原文|注释|赏析
在激烈争论的双方、在两种对立的意见中,我们往往以为总有一方是错误的,一方是正确的。这几乎成了一种成见,但实属一种偏见。不错,有的时候,争论的双方、对立的意见中,有一方是错误的,一方是正确的。而如果把这种看法形成一种模式,不作具体分析,到处乱套,那就非出差错不可,甚至会弄出笑话来。
一个相声节目中有一段滑稽的对话,大意似乎是: 甲说: 我耳朵上得了盲肠炎。乙说: 没听说盲肠炎在耳朵上,脚后跟上才得盲肠炎哩!甲说:脚后跟上得的是脑膜炎!怎么会得盲肠炎呢!乙说:哈!脑膜炎生在肚脐上,怎么会在脚后跟上呢! ……。
你看,在争论的双方中,能说一个是对的,一个是错的吗?如果拿上面的模式乱套,岂不弄出笑话来?
听了这个相声,使人想起了“琴声”。琴声在哪儿呢?古时有人认为在琴上,有人认为在指头上。哪一种看法对呢?都不对。所以苏东坡写了一首打油诗式的琴诗问道:“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既批评了前一种片面性,又批评了后一种片面性。
从这个相声和“琴声”的争论,又使我们想起了斯大林的声音。他在谈到两条战线斗争时,说: “例如右派说,‘不应当建设第聂泊水电站’,相反地,‘左派’反对说,‘……我们每年要建设一个第聂泊水电站’,……。
右派说,‘不要碰富农,让他们自由发展吧’ ,相反地,‘左派’反对说,‘不仅要打击富农,而且还要打击中农,因为中农和富农一样是私有者’,……。”(《斯大林全集》第11卷,第238页)斯大林在这里讲的也是两个错误的极端——虽然持这种错误观点的人未必就够上什么“派”,但这两个极端确是应当反对的。特别是斯大林引用霍札诺夫的话,提出了一个新奇的论点: “真理在中间”。这更使人感到有顿开茅塞之妙!
当然,我们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真理都在两个错误极端的中间,但应当说,在许多情况下,真理确是在两个极端的中间。所以,斯大林的话是有道理的。他虽然是从政治上讲的,对我们了解思想史、科学史,研究认识论,也很有启发。
在科学史上,人们对发酵现象的两种认识,就曾对峙多年。法国的一位科学家巴斯特认为,发酵是某种细菌活动的结果。而德国的一位科学家李比希认为,发酵是由于某种化学酵素的作用。经过多年的争论,直到1897年,一个叫布希纳的从磨碎的酵母中分离出一种酵素(即酶),这才综合了两人认识中的合理因素,排除了两人认识中的片面性,从理论和实验中证明发酵起因于酶,而酶是酵母菌产生的。
围绕对光的认识出现的微粒说与波动说的争论,也是这样。微粒说是牛顿根据他对光的直线传播和光的反射、折射现象的观察提出的。波动说是惠更斯依据他对光的衍射、干涉等现象的观察提出的。两个人对光的研究的角度不同,观察的方法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截然相反,相互争论了几个世纪。牛顿的门徒为了把波动说压下去,片面宣传牛顿的观点,并极力利用牛顿的威望,把主张波动说的人打了下去,使十八世纪的光学,很少有所进展。十九世纪初,英国科学家托马斯·扬,通过光的干涉实验,又重新提出了光的波动说,又引起了激烈地论战。光的微粒说的拥护者马吕斯,用光的偏振实验来证明光不是纵波; 光的波动说的拥护者,用横波的理论,代替了纵波的假说,在争论中占了上风。斐索和付科的实验,更为波动说战胜微粒说,取得稳固的地位,提供了基本证据。后来,麦克斯韦又证明光是一种电磁波。波动说的理论基础似乎更坚实了,打破了牛顿的权威。
但在1887年,光电效应的实验,使波动说遇到了困难,新的粒子说又乘机抬头。直到1905年,爱因斯坦才在两个极端的中间,建立了光的量子说,指出光具有波、粒二象性。光的干涉、衍射实验等,表明光具有波动性; 光电效应、X光散射实验等,表明光具有粒子性。这样,光量子理论以及稍后建立的量子电动力学,把上述对光的 两种认识,在更高一级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得出了光是波动性和粒子性对立统一的科学认识。
所有这些事实都说明,并不是任何对立的两种看法中必有一个是正确的,一个是错误的,真理不在这边,就一定在那边,非此即彼,二者必居其一。相反,在许多情况下,真理——或全面、科学的认识,不在这边,也不在那边,或者不完全在这边,也不完全在那边,而往往在它们二者的中间,在两个错误极端或两个有片面性认识的中间。
那么,真理有时在中间,这是不是折衷主义呢?当然不是。所谓折衷主义就是各种不同思潮、观点、理论的无原则的和机械的结合;是在是与非如革命与反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科学与迷信……等等问题之间,搞调和折衷,游移不定。这同我们所说的真理有时在中间,是根本不同的。是与非的对立,也可以说就是真理与谬误的对立。在这种情况下,真理就在与谬误相对的那一边,当然不能说“在中间”。而在两个错误极端的对立中,真理就不是在某一边,而常常是在它们的中间了。为什么呢?因为它吸取了两个极端中正确的因素,扬弃了其中错误的成分,因而形成了符合客观实际的全面的科学的认识。这决不是折衷主义,而是辩证法的观点。
有人以为辩证法只能承认“非此即彼”,不能承认“亦此亦彼”。恩格斯批评了这种观点,指出:绝对分明的界限是和进化论不两立的。甚至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之间的界限也不再是绝对的了,鱼和两栖类之间的界限也正是如此;而鸟和爬虫类之间的界限也一天天地愈渐消灭着。细腭龙和始祖鸟之间只缺少几个中间的动物,而有牙齿的鸟喙却在东西两半球上出现了。“非此即彼! ”这句话是愈来愈不够了。……一切差别都在中间阶段中融合,一切对立的东西都经过中间各项互相过渡;对自然科学发展的这种阶段来说,旧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便不够用了。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把对立的东西调和起来; 辩证法是唯一适合于自然科学现在这个发展阶段的更高级的思维方法。(见恩格斯: 《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75页)恰恰是恩格斯这段不被人们所注意的话,对现代科学和社会的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在总结政治斗争经验的时候,研究一下“真理在中间”这个命题,也是不无必要的。
(1965年写于《山西日报》1980年修改)
赏析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探索真理的路程是漫长的、充满艰辛的路程。需要勇气,需要毅力,需要超越自我的心态,需要科学的方法。本文从总体上看无疑是在讨论探求真理的方法。但作者没有直白地提问“如何探索真理”,而是用“真理的位置”命题,这就有了新意,有了吸引力。
那么,真理在什么“位置”上?是在两种对立的认识的一边吗?作者引用相声笑话、名人轶事,风趣地说明,在两种对立的认识中,并非一方正确,一方谬误,有时两方都不对,并由此引申出“真理在中间”这一命题,使人甚感新颖。讨论并没有到此结束。接着作者又从科学发展史的例证中进一步阐明,在不同的认识中可能都含有真理的成分; 一时被压抑或否定的认识,时间却证明它是真理。启迪人们要用全面的、发展的眼光去探视真理。
然而,本文给我们的启迪远不止于此。杂文的特点和力量在于它针砭时弊并寓深于浅。
请想想1965年是什么时代?由于登峰造极的个人迷信,导致了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猖獗。世上的一切似乎都是非此即彼: 不是敌人,便是朋友; 不是革命,便是反革命; 不是无产阶级,便是资产阶级;不是香花,便是毒草,不是左派,便是右派; 不是共产主义战士,便是牛鬼蛇神……。而且,不这样认识问题,便极有可能被划到“敌人”、“反革命” 、“资产阶级”、“右派”、“毒草”、“牛鬼蛇神”那一边。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和环境下,作者敢于提出并论证“真理在中间” (尽管是引用斯大林的话),敢于提出否定“权威”,这才是难能可贵的。
何止是写杂文,探索真理需要的不也正是这种精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