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民歌·江有汜》原文与赏析

《先秦民歌·江有汜》原文与赏析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这首诗写一个男子客居外地,与一个女子结了婚,后来男子回老家了,就把女子抛弃了。于是这位女子便唱出了这支哀怨与希望交织的歌。

诗分三章,每章五句,共十五句,以反复叙事抒情。

首章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这章以江水分流而合一起兴,比喻女子对男子仍抱有幻想,现在被抛弃,以后男子会回心转意,二人重归于好。你现在抛弃我,离我而去,将来会后悔的。

二章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以江中有渚起兴,比喻女子对男子抱以希望: 现在被抛弃,将来还会同居。

三章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以江有沱起兴,比喻女子对男子虽存有幻想,却已流露出失望情绪:既然他临走时,连家门都不过,如此绝情,就叫他后悔莫及,长啸悲歌去吧!

读过此诗,给人以深刻感受的便是痴心女子爱负心汉。丈夫既然不辞而别,抛弃了她,她仍抱着希望,希望丈夫有朝一日能回心转意,重归于好,回到她身边来。前两章反复重申此等心绪,直到最后完全绝望时,才表现出怨恨之情。这就把一个善良痴情的女子形象勾画出来。诗人对她的不幸遭遇,寄予深切同情。从女子的叙说抒情里,也暗寓着诗人对忘恩负义,缺德寡情的男子汉的鞭笞。

全诗三章,每章五句,除末句四言外,其余皆用三言,句式相同,结构相同,每章只更写个别字词,以示变化,加强抒情,有层层递进的作用。且三、五两句运用顶真格重复出现,以加快节奏,加深抒情,收到了应有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