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民歌
送郎送到灶跟头,吃郎踢动了火叉头。娘道:“丫头耍个响?”小阿奴奴回言道:“灯台落地狗偷油。”
一个细节往往就可以写一首好诗。这首山歌就是如此。
作品题为《送郎》,但不是十八相送,送了一程又一程;也不是长亭话别,恋恋不舍情谊深。作品写这位小阿奴奴送郎只送到“灶跟头”,以后有无再送,就不写了。那么,两位情人有没有在灶跟前拥抱、吻别?或者低声细语地相约下次再来幽会?作品也都没有写。谁也想不到的是,作品接下去写了这样一个细节:“吃郎踢动了火叉头”!“吃”,就是“被”。这一细节,无论是对读者,还是对作品中的两位主人公,都是大大出乎意料的险笔。它在读者的意料之外,因为“踢动火叉头”与谈情说爱毫不相干,读者自然意料不到;作品中的男女主人公也许是还陶醉在幽会的甜蜜之中,或者是有一一点慌张,也根本想不到会提防靠在灶头边的火叉,因而一脚踢倒,嘡啷一声,免不了也会吃上一惊。但它又在情理之中:幽会的地点是在室内,送郎就有可能经过灶边;而只要有灶,就会有火叉,加之夜暗之中看不见,踢倒了不是符合情理的事情吗?这个细节一出现,便使作品谐趣横生,令人忍俊不禁。这就是由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踢火叉与谈恋爱)放在一起而产生的滑稽, 引出了读者的笑声。
前面说过,情郎之所以会把火叉踢倒, 与小阿奴奴暗中送郎有密切的关系。那么,这位少女为何要在暗中送郎?纵观全诗,不难知道:两位青年的相爱还瞒着父母, 尚在偷情阶段。由此也就不难理解: 这个“踢动了火叉头”的细节非同小可——它会一下子把两位青年的秘密彻底暴露。你看, 火叉头的响声不是惊动了女孩子的母亲吗?她询问道: 丫头, 什么东西响?本来, 滑稽的细节引出的是读者的笑声;可是,就在读者还没有笑完的时候, 作品又以其母的询问绷紧了读者的心弦, 不由得你不为这两个小青年担心。作品张弛相济、有起有落的铺陈艺术,于此可见。然而,作品此处的“张”,正是为了下文的“弛”;这里把读者的心弦拉得愈紧, 下面就愈可以让读者笑得开心。面对母亲的询问, 这位“小阿奴奴”的回答又是出乎读者意料的: 响声是因为狗子偷油吃, 灯台落了地。读者读到这里, 何止是轻松和愉快呀,大概有不少人会乐痛了肚皮笑弯了腰的。
结句之所以又一次掀起了欢乐的高潮,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一是小阿奴奴的机灵与读者的担心构成了反差。正当读者为她担心的时候,她却立即用一种极为巧妙的回答应付过去。她的回答,随口编造得如此之快,如此之巧,如此使读者出乎意料,必然在读者心目中陡然矗立起一个机灵、聪明、可爱的形象,使人为之喜悦, 为之高兴。二是母亲问话之“庄”与女儿回答之“谑”形成了反衬。娘的询问是认乎其真的,可是, 女儿却用一个戏谑的谎话予以搪塞,将她蒙进鼓里。庄谑相衬,更显得女儿的顽皮和可爱。三是巧妙的暗连造成了滑稽。女儿只顾搪塞母亲,即口编谎,无暇仔细推敲,因而用“狗偷油”作回答。她的回答诚然是聪明的,但她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偷”字,会使人把“偷油”与“偷情”联系起来,两者发生了暗连。然而,“偷油”的是“狗”,“偷情”的是“郎”,两相联喻,结果是笑骂了自己的情郎还不自知。于是,聪明姑娘便显得滑稽了,免不了会让人发出声声善意的笑——读者当然明白,姑娘的“疏忽”乃是作者的精心构思,有意为之,正是作者的“巧”。
封建社会容不得男女青年“偷情”,但这首诗歌却在欢笑声中对这种“偷情”作了咏赞,这正是它的进步性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