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孝子“割肝”救母
南宋慈城地区有一位“割肝”救母的大孝子——孙之翰。与他的生活年代相仿的慈湖先生杨简,为他撰写了《孙孝子墓志铭》,讲述了他的故事。
孙之翰家住慈溪金川乡鸡鸣山。有一年母亲病重,之翰割下自己的“肝”做成肉粥给母亲吃。过了一夜,母亲的病全好了。乡里把这件事报到县里,县里又将这件事报到郡里。当时郡守赵伯圭和他的母亲听说这件事后都很惊讶,把孙之翰请来,亲眼目睹了他右上腹的伤口,赞叹不已。郡守说要把之翰的事迹报告给朝廷,他却说:“我只是一心救母,并不想出名。”郡守被他的赤诚感动了,尊重他的意愿,没有上报朝廷。
按常识,如果孙孝子真的自己割破肝脏,就必死无疑,而他一点事都没有,所以也许他割的只是右下腹的一块皮肉,并没有伤及肝脏。古人敬佩他的孝心——为了救母简直把心肝都掏出来了,于是就说他把“肝”割下来了。至于母亲吃了他的“肝”,病全好了,也只能说是一种巧合,因为有些疾病如感冒,是可以不治而愈的。
像孙孝子这样“割肝”救母的事迹在古代慈城地区是头一个,而且好像也没有第二个。但从古到今,与“割肝”救母类似的“割肉疗亲”的故事却多得不胜枚举,如《宋史·孝义》记载的鄞县孝子杨庆:当初父亲病重,没钱医治,杨庆割下自己的大腿肉给父亲吃,父亲病就好了。后来他的母亲又病不能食,他割下自己的右乳烧成灰和药给母亲吃,药一入口,母亲的病马上就好了。过了一段时间,他被割掉的右乳又神奇地长了出来。北宋宣和三年(1121),太守楼异为杨庆居住的街坊题名“崇孝坊”,这也就是后来宁波孝闻街名字的由来。
光绪《慈溪县志》记载的“割肉疗亲”故事更是不下10个:
沈元顺,母亲虞氏病重,医治无效,元顺说虽然割股毁身不是圣人提倡的孝道,但我听说用这个办法十有八九能救得亲人性命。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要能救母亲性命,又何必顾虑圣人提倡还是反对呢?于是割下自己的大腿肉做成羹汤给母亲吃,母亲的病很快就好了。
孙文原,父亲孙嵩得了痢疾,文原仿照二十四孝之“尝粪心忧”,先去尝了父亲的粪便,因味道是甜的,认为父亲活不成了,于是哭着祈求老天爷让他代替父亲去死,并割下自己的大腿肉给父亲吃,果不其然,父亲的病好了。后来有人看见他大腿上割肉留下的伤疤,他却故意掩饰说:“这是我以前生疮留下的疤痕。”孙文原的儿子孙懋,官居应天府尹,是明代著名清官。
帮母亲洗脚
陈炅,前后共三次割自己的大腿肉给母亲沈氏当药吃,前两次“药”到病除,效果很好,可惜第三次来不及吃,沈氏就去世了。陈炅的儿子陈诩,为治愈母亲叶氏的疾病,也割下自己的大腿肉当药,第二天叶氏的病就好了。陈诩的儿子陈体圣,也偷偷地割下自己的大腿肉给母亲陆氏当药吃,也不让别人知道。他们祖孙三代都把自己的大腿肉当成灵丹妙药,为救父母,不怕割肉巨痛,甘冒生命风险,所以被称为“三代笃孝”。
沈廷兰,八岁那年,母亲患心痛病。听说手指肉可以治愈心痛病,他想,五个手指头只有无名指对写毛笔字影响不大,于是一刀割下无名指的一截做成手指头汤给母亲当药吃。母亲看见这碗汤,吓出一身冷汗,病居然好了。
至于全国范围的“割肉疗亲”故事就更多了,而且更离奇,如《清史稿·列女传》记载:
萧学华妻贺氏,因丈夫回老家探望生母,贺氏因故不能前往。她就割下自己的大腿肉让丈夫带回老家给她的婆婆吃,婆婆正生病,吃了她身上的肉,病就好了。
还有《清稗类钞》记载了一个“英人旌表孝母之吴二魁”的故事:
清末,山东威海孟家庄有一个吴二魁,母亲病重,他割下大腿肉给母亲当药吃,母亲病好了。这件事被当时住在威海的英国官员知道了,报告给英国女王,女王赏赐给他金牌、银币。英国官员还拍了他的照片寄到英国,并且对他说:“你的孝心感动了上帝,上帝会赐福给你。今后如果你母亲病了,英国方面会专门派医生到你家给你母亲治病,不收医药费。”
现代人当然都知道,人肉当药并无科学依据,更不可能包治百病,但古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割肝”救母、割肉疗亲的故事呢?分析其中原因,大致有六个:
一是古代圣贤并不完全反对,如南宋大儒朱熹说:“割股固自不是。若是诚心为之,不求人知,亦庶几。”二是唐代名医陈藏器说过“人肉可以治羸疾”,很多人都相信了他这种伪科学。三是《孝经》上说“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只要孝到极点,就能感动神灵,出现奇迹。四是佛经上说:“为报母恩,经于一劫,每日三时割自身肉以养父母,而未能报一日之恩。”既然父母恩重,无法报答,那么为救父母而割自己身上一点肉,也只是小菜一碟而已。五是国家有鼓励政策,苏轼就曾说:“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只有刻意做一些别人做不到的孝行如割股、庐墓,才能获得朝廷的赏识。六是为了改变社会风气,因为世风往往“厚于慈而薄于孝”,对自己的孩子爱得多,对年老的父母爱得少,所以古人即使明知这些故事有假,也希望借此教育后人——爱父母多一些。
也就是说,古代之所以出现那么多割肉疗亲的故事,一是为了推行教化,二是因为医学不发达,以及人们认识上的不科学,乃至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