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之有徵,恶之有刑》原文与赏析

《喜之有徵,恶之有刑》原文与赏析

见其可也,喜之有徵;见其不可也,恶之有刑。赏罚信于其所见,虽其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见其可也,喜之无徵;见其不可也,恶之无刑。赏罚不信于其所见,而求其所不见之为之化,不可得也。(《管子·权修》)

【注释】可:指行为可取。徵(zhēng):徵验,指给予实际的奖赏。化:感化。

【译文】见到人们做好事,内心感到喜悦并应有实际的奖赏;见到人们做坏事,内心产生厌恶并应有具体的惩罚。赏功罚过,如果亲身经历的人兑现了,那么,没有亲身经历的人还敢胡作非为吗?如果见到人们做好事,内心感到喜悦却没有实际的奖赏;见到人们做坏事,内心产生厌恶却没有具体的惩罚;赏功罚过,对于亲身经历的人都没有兑现,却要指望没有亲身经历的人受到感化,那是办不到的。

【评说】奖励功劳,会给他人指明正确的行为方向;惩罚罪过,会提醒他人规避类似的行为举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