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为人子不能养母,顾使母养耶!我生之谓何?乃弃儒就商,日夜淬励,惟以母勋劳忧涉,旬岁遂能立门户,养母志》原文解读|译文|感想

【原文】

吾为人子不能养母,顾使母养耶!我生之谓何?乃弃儒就商,日夜淬励①,惟以母勋劳②忧涉③,旬岁遂能立门户,养母志。

【译注】

①淬励:激励、鞭策。②勋劳:功劳、功勋。③忧涉:担忧。

我是母亲的儿子却不能赡养她,难道要她养我吗?这样我活着是为了什么?于是舍弃儒业经商,日夜以母亲的辛劳鞭策自己,一年后就能自立门户,担当起奉养母亲的义务。

辑自《继修新安歙北许村许氏东支谱》卷8。

【感悟】

这是歙县许村许文广说的一句话,许文广幼时家里很穷,他的母亲仍然让他习儒,他不忍母亲如此辛劳,毅然放弃儒业,显示出一片孝心。徽州人更是将朱熹的《家礼》作为族规、家典的蓝本而教育子弟,将孝、悌视为做人的基本伦理。我们考察徽商最初的经营活动,许多都是为了赡养父母,或继承父志,或以显亲扬名为目的。

【故事链接】

汪,休宁西门人。天性聪颖有悟性,能够过目不忘。十七岁的时候随父亲游学,为高汇旃先生看重。后来他父亲去世,家道中落,他只得弃儒经商,供养母亲十余年(康熙《休宁县志》卷6)。许多徽商致富后,为了达到尊祖、显亲的目的,他们把大量的利润转到捐建祠堂、修坟茔、置义田、设义学上,以实现“孝”。很多徽商在行商过程中友爱兄弟,或同居共爨(读cuàn,意思是烧火做饭),或均财析产,从不私财,以实现“悌”。

【延伸阅读】

徽商以孝、悌为行为的规矩。朱熹把“孝”上升到“天理”的角度:“孝悌者,天之所以命我而不能不然之事也”(朱熹《四书集注》)。这是“千万年磨灭不得”(宋黎靖德《朱子语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