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现人格的魅力

展现人格的魅力

仲马斯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才,他写过很多书,有些他甚至都忘记了书名。他具有演说的天赋,曾和400万人面对面讲过话。电台播音的工作对他再适合不过了,几乎在每一个国家都有他忠实的听众。

有一次,西方联合电报公司发布消息说,凡是在某天下午打给仲马斯的电话都是免费的。这一消息传出后,那一天下午该公司的电话突然忙乱起来。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一小时内,竟有多达25万个电话打进来。

记得曾有一段时间,整个伦敦的人都在狂热地购买入场券,致使好几条街道都交通阻塞。我起初也不清楚他们买什么票,难道是去看大明星嘉伯尔吗?后来一问才知道,这么多人买票,不过是想听听仲马斯讲一些历史上的故事而已。

许多人都很好奇,仲马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可以说一些他曾经做过的事:他当过金矿工人、牛场烙印员、新闻报告员、刊物主笔和大学教授。

仲马斯也到过欧洲、亚洲、非洲、阿拉斯加、澳大利亚和各大海洋中的各个岛。他曾经陪同威尔斯王子到过印度,并且他是第一个获得美国政府许可进入阿夫干尼斯坦荒漠探险的人。

仲马斯非常喜欢摄影。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和他的摄影助手曾在战场上拍摄了英、法、比、意和美国等国家的参战情形。在印度时,为了拍摄那里的珍奇景物,印度政府曾派给他许多车辆、汽船、大象,并且全由他指挥使用。

仲马斯曾担任波雷斯顿大学“日常会话”课程的讲师,他是一个非常擅长讲话的人。他的工作就是把每天的重要新闻报告给美国的数百万民众,并以广播的形式讲给全世界的人听。不论是澳洲山脚下的牧羊人,还是关在监狱里的囚犯,都是他的听众。就连远在南非钻石矿中的矿工和新加坡的船长,也都把“捧场信”寄给他呢!

总之,无论仲马斯在哪里说话,或是说些什么,总会有许多人在倾听。不过事实上,仲马斯虽是一个善于讲话的人,但在各种不公开的场合里,他通常都沉默不语,总是静静地聆听别人讲话。

仲马斯既然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依你的猜想他至少也和萧伯纳一样,有着花白的胡须吧?其实不然,在他四十多岁时,还没有一根灰色的头发呢。

距离我第一次与仲马斯相遇已有二三十年了。他当时正在波雷斯顿读书,一贫如洗,更没有什么名气。等他成名后再见到他时,他并没有居功自傲,而是依然和从前一样和善、热心而谦逊。

仲马斯在纽约有一座华美的房子,但他却更喜欢乡村的田园生活。无论白天多忙,仲马斯每晚一定会回到乡下,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了。他每天晚上7时在电台播音完毕,而最后的一班车通常就在五分钟以后发出,因此尽管他每次都飞快地往车站赶,但还是经常赶不上车。

后来,纽约中央铁路局特意发出通告:“每晚7时5分的班车,在仲马斯没有登车之前,绝对不准发出。”由此可以看出,仲马斯是多么地受人喜欢!

仲马斯10岁时就在科罗拉多州克利尔河畔的赌场和酒楼中卖过报。虽然这些地方都是社会最黑暗的角落,但让人高兴的是,仲马斯并没有因此而染上种种不良习性。他既不抽烟,也不喝酒,而且痛恨赌博。

仲马斯的夫人科罗拉是一个美丽贤惠的女子,儿子萨耐也聪明伶俐,家庭幸福美满,从没有因为某事而争吵过。在寒冷的冬季里,仲马斯常常伴同他的爱犬坐在火炉旁,望着灶堂里的火,好久都不说一句话。据仲马斯回忆说,他在上学时,家里很穷,他是一边打工一边上学完成学业的。

仲马斯曾管过炉灶,当过厨师和服务生,还曾给一位教授喂过牛。因此,仲马斯常常对别人说,如果不是当年那些卑贱的事情给了他这么多经历和经验,他就不会有现在的成功。

毫无疑问,仲马斯很忙,他每天都要做许多事情,都要说许多的话,然而,最难能可贵的是,他仍能凭借冷静的头脑沉着应付一切琐碎的事。

有一次,在一个冬天的早晨,我和他从他在乡下住的地方出发,赶一列开往纽约的火车。我当时粗略地算了算,我们只有7分钟的时间吃早餐,其余的时间就得匆匆忙忙地赶路了。

谁知他却很从容地走进饭厅,亲自动手点着了炉火,然后一面悠闲地看着炉火,一面和我闲谈进餐。最后,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仲马斯不会开汽车,这是千真万确的。但是,他却会驾驶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