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文化国学经典解读

今之众多学者认为,『和』是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的核心内容,『和』的观念产生很早,其含义逐步深化,由音乐之和,到人际关系之和,到国家政事之和。第一个对『和』进行理论提升,使之成为事物之本和天地法则的人,是西周的史伯。史伯是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家。在先秦时代,『和』与『同』是两个重要的哲学概念。从哲学意义上讲,『和』是和谐,是统一,『同』是相同,是一致;『和』是抽象的,内在的;『同』是具体的,外在的。『和』,是不同事物的相承相继,是多样性的统一,它承认矛盾,是矛盾发展的协调统一;『同』,是相同事物的叠加,它回避矛盾,掩盖事物之间的差异。因此『和』是指一种有差别的、多样性的统一,有别于『同』。『和』是儒家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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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和”能生成万物,“同”则不能增益,而只能止步不前。用一物匀适地融入另一物叫作“和”,因此而能丰富、发展,并使万物不脱离“和”的统一。如果用相同的东西补充相同的东西,那么这种东西完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不同的东西彼此和谐才能生世间万物,所有东西都一致的话,世界也就不再发展了。

从人的认识和实践来说,一方面要尊重客观世界自然的“和”,不能从根本上加以人为的破坏,一方面要创造各种各样、方方面面的“和”。最简单的事例,土加土,还是土,水加水,还是水,只有量的增加,没有质的变化;土加水,则成泥,便可垒墙筑屋,再加火烧,则成各种陶器及砖瓦,便可方便生活、美化生活。

总之,事物的本质和根本法则就是“和”,即二元乃至多元的对立统一。事物的不断生成,不断丰富,不断发展,也就是“和”的不断展现、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不断展现。这既是客观世界的自在过程,又是人的主观世界的能动过程。人要认识“和”的本质,运用“和”的法则。

【原文】

夫和①实②生③物④,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⑤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等,以成百物。

——出自《国语·郑语》

【注释】

①和:多样事物的统一,统一包括互补、协调、共处等层次。

②实:实际上(根本上)。

③生:生生不已。

④物:万事万物。

⑤裨:bì,“益也”。

【译文】

和谐才是创造事物的原则,同一是不能连续不断永远存在的。把许多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使它们得到平衡,这叫作和谐,所以能够使物质丰盛而成长起来。如果以相同的东西加合在一起,便会被抛弃了。所以,过去的帝王用土和金、木、水、火相互结合造成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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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和而不同”是孔子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可以与他周围的人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但他对待任何事情都必须经过自己大脑的独立思考,从来不愿人云亦云,盲目附和;但小人则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只求与别人完全一致,而不讲求原则,但他却与别人不能保持融洽友好的关系。这是在处事为人方面。其实,在所有的问题上,往往都能体现出“和而不同”和“同而不和”的区别。“和而不同“显示出孔子思想的深刻哲理和高度智慧。

费孝通老先生在其八十寿辰聚会上,曾经意味深长地讲了一句十六字箴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是对“君子和而不同”的极好的阐释。

【原文】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出自《论语·子路》

【译文】

君子讲求和谐而不随身附和,小人只求表面一致,而不讲求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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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儒家认为,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节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这是说,既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相互之间又不要出现不和。孔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有意义的。在奴隶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区分和对立是很严格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威风;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畏惧的心情唯命是从。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有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至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

但从理论上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又感到,孔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可见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

【原文】

有子曰:“礼①之用,和②为贵。先王之道③,斯④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⑤之,亦不可行也。”

——出自《论语·学而》

【注释】

①礼:在春秋时代,“礼”泛指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孔子的“礼”,既指“周礼”,礼节、仪式,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

②和:调和、和谐、协调。

③先王之道:指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

④斯:这、此等意。这里指礼,也指和。

⑤节:节制,和前面的礼字是分开的。

【译文】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这是因为)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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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中庸》说:“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可知“中”的本身并非喜怒哀乐,而是指对喜怒哀乐的持中状态,就是说对喜怒哀乐等情欲要有一个适中的度的控制,过度的喜不叫喜,过度的乐也不叫乐。朱熹注释说:“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性即本性,本来的状态,也就是本身固有的质和量。对喜怒哀乐能按应有状态掌握,无所偏倚,这就叫“中”,平时能持中,一旦表现出来,就能中节,这就叫“和”。因为效果的“和”决定于方法的“中”,所以程颐解释中庸一词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不易说的是不可更易,不是别的不可更改,而是“中”的原则不可更易。

【原文】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①,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②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出自《礼记·中庸》

【注释】

①中节:恰到好处。“节”,大约相当于恰当处。

②致:达到。

【译文】

心里有喜怒哀乐却不表现出来,被称作“中”;表现出来却能够有所节制,被称作“和”。“中”是天下的根本,“和”是天下通行的大道理。这两点都做到了,天地平和,各守自己的位置,那万物才能生长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