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爱官

作者: 王长春 【本书体例】

百一居士

百一居士,清末淮阴(今江苏淮阴县)人。真实姓名不详,白田吏隐在《壶天绿后序》中说他:“志气磊落,博极群书,屡踬场屋,每郁郁不得志。”著有《壶天录》,书前有光绪十一年(1885)自序。所录多为“时势兴感,忠孝节义,感应昭昭”之异闻轶事。

林爱官,白门良家女也。幼失怙恃,入青楼。年及笄,温重寡言,不喜装饰,绰有大家风范。居恒以流落为感。既与长安雍生遇,两相浃洽,遂订白头约。顾雍一翩翩书记耳,囊橐萧条,荏苒数年,不能出其籍,林也自矢不他。会雍友陈生,悦林色,求通燕好。林不可,强以鸨母命,辞不获。比入帷,林扃户,出白剑,膝跽前,请曰:“妾本薄命,生死不足重轻。所以苟延有待者,以身隶烟花,尚复贞一。君家拥花围柳,何处不逢佳丽?若必挟制言欢,欲污吾身,请先污吾剑。”言讫,以刃剥(zì自)立妆台。陈惊曰:“余固知尔钟情雍生久矣。如力不满何?”曰:“不满,则以死继之。不然,怀此刃何为者?”陈性固伉爽,不吝施与,乃慨然曰:“尔识雍,余岂不识雍哉?予为若成之。”启户遽出,觅雍挟至,出金条二枚,付鸨母曰:“林不尔问矣,舍女取金,尔之见机也。不从吾言,盍观此刃。”,鸨母惶惧无言。竟归雍。同人撰联句颂其义曰:“果然匪我思存,一段姻缘完白刃。真个为人作嫁,千金声价赎青楼。”始则以白刃相仇,继则以白刃受恩。此林之所梦想不及者也。世有此人,当铸金事之。

(选自《壶天录》)

林爱官是南京的良家女子。年幼时失去父母,流落入青楼妓院。年龄到了成年,性情温柔稳重,不爱说话,不喜好装饰,很有大家小姐的风度。在妓院时间长了,很为自己的处境感到悲痛,不久与长安的雍生相遇,两人相处非常和睦,就订立下白头到老的婚约。但雍生是一个英俊潇洒的书牍记录的小官罢了,口袋里没有钱,光阴荏苒,转眼数年过去,也没能把林爱官赎出妓院。但林爱官仍矢志不移,决不再交接他人。恰好雍生的朋友陈生,喜爱林爱官的姿色,要求与她结交求欢。林爱官不同意,以鸨母的命令强迫她,她仍拒绝,但没有获准。等到陈生进入帷帐之中,林爱官关上房门,掏出利剑,挺身以膝跪地,请求说:“我本是薄命之人,生死都不足轻重。之所以苟延残喘还有所等待,是因为虽身陷烟花,却还又忠贞于一个人。你家里拥花围柳,妻妾成群,何处不能遇到佳丽美人?假如一定要挟迫言欢,想沾污我的身体,请先沾污我的剑!”说完,将利剑插在梳妆台上。陈生吃惊地说:“我本来就知道你钟情于雍生很久了。但假若他无力办这件事怎么办?”林爱官说:“办不到,就去死。不然的话,我揣着这把利剑干什么呢?”陈生性情本来就很豪爽,不吝啬给别人帮助,于是情绪激昂地说:“你认识雍生,我难道不认识雍生吗?我替你成全此事。”开门急速出去,寻找到雍生并将他强拉到妓院,拿出二枚金条,交给鸨母说:“林爱官不再属于你了,丢了这女子而得到金子,你看势办吧!不听我的话,何不看看此剑!”鸨母惊慌害怕得无言以对,终于将林爱官嫁给雍生。同事朋友撰写对联赞颂这件事说:“果然匪我思存,一段姻缘完白刃。真个为人作嫁,千金声价赎青楼”。开始是以利剑相仇恨,继而是因利剑受到恩惠,这是林爱官所梦想不到的。世上有陈生这样的人,应当铸铜像纪念他。

本篇全文虽只有四百余字,但结构完整,语言生动,塑造的两个人物形象丰满生动,栩栩如生。

林爱官虽然身陷烟花巷,但其重诺守信,忠于感情,与雍生“两相浃洽,遂订白头约”之后,即使雍生阮囊羞涩,不能赎其身,也“矢志不他”。甚至不惜违背鸨母之命,拒绝接客,为雍生守身如玉。当陈生想要强逼她时,林爱官以身倚剑,慷慨陈述与雍生的情谊,并理直气壮阐明自己崇尚忠贞、不畏强暴的立场,令人敬佩。也由此感动陈生解囊相助而“出其籍”。在封建时代里,林爱官那种无所畏惧,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勇于追求自己人生幸福的勇气,那种“出污泥而不染”,虽身居青楼而“尚复贞一”的精神,实属难能可贵。

再说陈生。陈生也是一个很关键的人物,无他,则林雍之姻缘终成梦想。他开始企图与林嫖宿,在遭林拒绝后仍强行“入帷”,给人印象是一个好色之徒。但林爱官仗剑陈辞,不惜以死相拒之后,陈生竟大行侠义之举,慷慨赠金,助林爱官与雍生美梦成真。陈生形象之前后看似矛盾,但仔细一想又合情合理,非常符合生活的真实。现实生活中确实大量存在陈生这一类型的人。他们时有轻浮浪荡之举,但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却仍然没有泯灭一个普通人应有的正义感和恻隐同情之心。矛盾的统一构成了人物的真实。而从塑造人物怎样才能达到真实丰满这个角度讲,《林爱官》这篇小说确实给予我们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