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循吏

作者: 王公位 【本书体例】

曹怀璞瑾,河南解元,宝应朱文定公及陈恭甫编修所取士也。作令吾闽,有循声,为吾乡近来第一廉能之吏宰。闽县时值新廉访莅任,故事闽县与候官分办署中磁器,候官费至洋银千元,而曹以百元了之。司阍者不纳且毁其器之半,曹乃怀器单及各碗式亲呈于廉访曰:“以大人上下人等计之,无论候官所办若干,即卑职此一单,已足敷厨房茶灶之用。今为阍人毁其半,亦愿补行送入。若必求多且精,只有取之于民,非卑职所敢出也。”廉访无如之何,转奖慰之。

一日于途中遇两人争辩,执而问之,其一人曰:“某拾得银一封,约重五十两,持家呈母,母曰:‘银数太多,倘此人急需此项,失之恐有他变,亟应守其地而归之。’某因到此守候,果遇此人寻至,即以原银还之。其人熟视许久曰:‘尚有五十两,汝应一并还我。’盖其人即欲藉此讹诈也。”曹诘失银者曰:“汝所失银实是百两乎?”曰:“然”。又语得银者曰:“渠所失系百两,与此不符。此乃他人所失,今其人不来,汝故取之。”复语失银者曰:“汝所失之百金,当有人送还,可仍在此候之。”其拾银者持银竟去,夫失银者嗒然不能复置一辞。途中围观者咸称快,曹之断狱明决类如此。

曹面貌枯槁而少须眉,相者谓其终身无子。今五旬外,已举一子,且擢汉水同治,论者谓廉明之报云。

(选自《北东园笔录》初编)

曹怀璞名瑾,是河南省乡试解元,乃宝应(今属江苏)朱文定公及陈恭甫编修作河南主考官时亲自选拔的人才,在福建做县令,有清官的好名声,为我乡近来第一个廉洁有才能的官吏。任闽县县令时,正赶上新廉访使到任,按惯例,闽县和候官县需分别筹办廉访使官府中的磁器。候官县为此花费洋银达千元,而曹仅用百元买了磁器送上。廉访府的看门人不让进,并且把曹所送磁器摔毁了一半。曹就揣着磁器清单以及磁碗式样亲自恭敬地送给廉访使说:“以大人上下人数计算,即使不算候官县所办,就卑职这一清单,已足够供给厨房和茶灶所用了。为您的看门人打毁的一半,也愿意补足奉行送上。如果必定贪求多而精,只有取之于人民,这不是卑职所敢办的。”廉访使听后无可奈何,转而褒奖安慰曹怀璞县令。

某一天曹在途中遇见两人争执分辩,就抓住他们询问情况。其中一人说:“我拾得白银一封,约重五十两,拿着回到家里恭敬地给母亲送上。母亲说:‘白银数量太多,倘若丢失之人急需此笔款项,遗失之后,恐怕发生意外,应赶快返回原地守候归还失主。’我因此来到此地守候,果然遇见此人寻到此处,就将白银送还他。这个人仔细看了一会说:‘还有五十两,你应该一并归还我。’这个人是借此机会对我进行讹诈。”曹反问失银者说:“你所丢失的白银确实是一百两吗?”那人说:“对。”曹又告诉拾银者说:“他所丢失的白银是一百两,与你所拾的五十两数目不相符合,这一定是其他人所丢失的,现在失主不来,你可暂且拿走。”曹又告诉失银者说:“你所丢失的白银一百两,不一会定当有人送还,你可仍在此处等候。”拾银者拿着白银竟然离去了,失银者神情懊丧地一句话也答不上来了。途中围观的众人都一致拍手称快。曹县令审理案件明快决断大致如此。

曹怀璞面貌黄瘦,胡须、眉毛又非常稀疏,相面者说他终身无子。现今,他已五十开外,竟得一子,而且晋升为汉水(今属湖北)同知。有人议论说,这是对曹怀璞为官廉洁清明的一种报赏。

本文称颂了曹怀璞奉职守法,秉公而断的优良品德。

首先,他敢于为民请命。新廉访使到任,借办磁器这件事就先讹诈搜刮。候官县令颇善逢迎,化千金来满足廉访使的欲求。而身为闽县县令的曹怀璞,竟然敢于巧妙地对抗廉访使,这在封建专制时代,能够违抗上司,确需一定的胆识。当然在这件事上,曹怀璞作得有理有节,他说,假若廉访使所要磁器,必定贪求“多而精”,只有在本地人民身上进行索取,这是卑职所不敢作的。出语不卑不亢,深为得体,柔中有刚,终于阻止了廉访使的奢欲。其次,他遇事公允而断。他从拾银者的口述中,得知丢银者想对拾银者趁机实行讹诈,他灵机一动,计上心来,以拾者与丢者数目不符为理由,婉言说银子是他人所丢,并非讹诈者所丢,巧妙地让拾银者带着银子离开现场而去。讹诈者弄巧反拙,黔驴技穷。由于他处事巧妙,致使好人不受欺诈,讹诈者不能得逞,碰壁而去,受到应有的惩罚。

至于文章末尾说,曹怀璞五十开外方得一子,是他为官廉洁清明美德的一种报应,实属牵强附会,宣扬因果报应思想,应该予以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