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文学思想

孔子作为先秦时期的重要思想家,他的文学思想,在我国文学史和文学批评史上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的文学见解,主要见于《论语》。但是,孔子并不是一个专门从事文学批评或文学理论研究的学者(实际上当时也不可能出现这样专门的学者)。他只是作为一个思想家,在谈及某些历史问题和从事文化教育的过程中,才有机会谈到一些文学问题的。他提到过“文学”和“文章”这样的概念。但是他所谓的“文学”和“文童”,都是指文献典籍方面的学问而言,同今天通常所说的文学艺术的文学概念不同。他还经常提到“文”这个概念。它所说的“文”,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既包括文化、文献、文采、文辞,也包括音乐和典章制度在内。如果就其包括的文献方面的内容来说,则是既包括文学作品(如《诗经》),又包括非文学作品在内的。

关于孔子对“文”的意见。他很重视文献和文化学术的社会功用,把文献学问作为他的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德行修养是为人的根本。“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而学习文献反过来不独能增长知识,又能促进人的修养的提高,从而符合贵族统治者的要求。基于这样的看法,他认为人的修养与言辞的运用具有密切的关系,说“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论语·宪问》)。强调德行修养对于言辞运用的决定作用;但是他并不否定对言辞进行必要的修饰。如他赞美郑国子产对于外交辞令的加工润色,就是最好的说明。当然,他也反对过分的修饰和伪巧的言辞,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学而》)又说:“辞达而已。”认为言辞的表达只要做到恰当就可以了。从中也反映出他对文章内容与形式的看法。他又明确提出:“质(质朴)胜文(文采)则野(粗鄙),文胜质则史(虚浮),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认为内容与形式应当统一,配合得当。这一看法,固然是针对人的文化修养而论,但是,实际上却提出了一个具有普遍美学意义的批评原则。

关于孔子对诗的意见。他强调学诗的重要性。说:“不学诗,无以言。”(《季氏》)认为学诗还要会用,才能够有助于完成政事。他指出诗的社会功用就是“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所谓兴,就是指诗对人有感发和陶冶的作用;观,指可以观察社会风俗盛衰和政治得失;群,指可以使人和谐相处;怨,指可以用来讽刺、批评不良的政治。这是孔子对春秋末年以前人们对诗的社会功用认识的一个系统总结,它对后世诗论很有影响。孔子还有对诗和乐的一些评论。他评论《诗经》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为政》)可以看出他对反映多方面社会生活的诗歌的认识,比汉代以后儒家学者以礼教观点苛求诗的内容,思想要开阔得多。他评论《关雎》乐曲,肯定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八佾》),表明他很重视诗乐的中和之美。但是他对有些地方乐曲,如郑声,则斥责为“淫声”,认为它扰乱中和的雅乐,主张排斥它。这里面也反映出他的艺术观点上的保守倾向。孔子不少的文学主张,都对后代的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产生不小的影响,值得重视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