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思奇的哲学著作。1934年至1935年,发表在上海《读书生活》杂志上,称为《哲学讲话》(即《大众哲学》)。
《哲学讲话》是一部通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在绪论中,艾思奇指出,哲学并不神秘,哲学对于社会生活的关系,始终是很密切的。学习与研究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不仅可以破除哲学的神秘性,而且也可以使人们正确的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
哲学是什么呢?艾思奇首先区分了哲学与具体科学的不同的研究对象,指出:“科学认识各种有限的范围内的事物法则,而哲学则研究最普遍最一般的法则。”(《艾思奇文集》第1卷,第138页。下引该书,只注页码)哲学上的根本问题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因为主观与客观是世界上一切事物的两大根本分类。所以只要解决了这问题,就对于世界得到了一种根本的见解,也就是有了一种世界观,也就是对于世界有了一种根本的态度和方法。”(第145-146页)根据对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解决的不同,于是在哲学上就分为两大阵营。观念论即唯心论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把客观事物当作主观的幻影,把主观的事物当做最先的存在和最高的存在,把客观的事物当做附属品。与此相反,唯物论认为客观世界是在主观之外独立存在着,客观事物的种种变化,是依照着它自己的性质变化的,而且主观也是从客观事物中产生出来的,是从客观世界中派生出来的。“世界上找不到第三类的哲学,即使有,也只是把两类拉连一下,弄得一半是观念论,一半是唯物论,也并不是纯粹的第三种东西。”(第148页)
对于唯物论的问题,艾思奇正确区分了唯物论、机械唯物论与新唯物论的界限,并着重阐述了新唯物论即辩证唯物论的一些基本原理。他指出,新唯物论主张物质与运动是分不开的。“一切物质都会自己变化,自己运动,不能自己运动的物质,是不可想象的。”(第160页)不仅如此,物质的运动也有一定的法则。“所以就必须在实践中去认识物质运动的法则,利用这些法则,才能够作有效的斗争和挣扎,才能够使不如意的事转变为如意的事。”(第162页)
在认识论方面,艾思奇批驳了不可知论,阐述了唯物论的反映论。他指出,唯物论不仅承认客观世界里有独立存在着的物质,而且认为物质本身也是可以认识的。我们的认识在形式上固然是主观的,但在内容上却是客观的。“在这里,主观的形式与客观的内容结合着,这叫做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我们认识一切,都是在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中实现的。”(第171页)而人们的认识是一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发展过程,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不同发展阶段。艾思奇指出,对于新唯物论的认识论来说,实践是重要的。实践就是改变事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变革的实践”或“批判的实践”。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来源,而且也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在实践中,我们一方面是依着理论去改变事物,是我们的主观和客观的事物在对立,在斗争,一方面在这斗争中可以矫正主观中的错误,使它和客观的事物一致。这样,实践是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的统一’。只有它能使理论更接近客观的真理,我们要把实践看得比理论更重要,更高级,就是为着这原因。”(第189页)。
在真理的问题上,艾思奇区分了主观真理与客观真理的界限。指出所谓主观真理就是把真理看成是主观自生的,所谓客观真理就是承认真理的客观性,认为只有能够反映出客观事物的真理来的见解,才是真理。而且任何真理都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我们把握到的真理,因为它不是完全的,所以在形式上它是相对的,这就是说,它在今天才是这样,而明天就不一定是这样了。但同时,又因为它是与客观一致的真理。虽然不完全,究竟也是绝对真理的一部分。明天的进步,并不是完全将今天的真理推翻。所以,在内容上来说,我们的真理始终是绝对的,凡真理,都有绝对的内容,相对的形式。因为内容是绝对的,所以决不能容欺骗者随便否认,因为形式是相对的,所以它能够不断地发展、进步、一天比一天深刻,一天比一天完全,一天比一天更接近完全的绝对真理。”(第197-198页)在这里他把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关系归结为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显然是不恰当的,但却正确的指出了真理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不是互相排斥的两个东西,而是人们认识客观真理的辩证统一发展过程中的两个侧面。
关于认识规律问题,艾思奇认为,人们的认识,也并不是经过实践一证明就完全满足了。在实践中,一面矫正了主观的错误,一面又得到的感性的认识,所以又有新的认识过程开始了。“因此,从感性到理性,从理性到实践,又由实践得到新的感性,走向新的理性,这种过程,是无穷地连续下去,循环下去,但循环一次,我们的认识也就愈更丰富。所以这种循环,是螺旋式的循环,而不是圆圈式的循环,它永远在发展、进步,决不会停滞在原来的圈子里。”(第186页)
关于对立统一规律问题,艾思奇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他指出:“任何一件事物,都是一个统一体,它不但在内部统一着各种有差别的部分,而且还统一着各种的矛盾,这叫做矛盾的统一。矛盾的统一,就是事物变动的内部的动力。如果没有矛盾,事物就可以永远不变地维持着现状,永远静止而没有变动。但正因为有矛盾,因为内部潜伏着反对自己的倾向,如果要维持本身,就不能不压制这种倾向,若不能压制这种倾向,那么本身就要被消灭,被打破。这样,内部的矛盾,使一切事物的内部自己发生冲突,使它本身不能够固定,使任何事物都有变动的可能性。”(第208-209页)不论是自然和社会,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没有一样不包含着和自己相反的一部分,没有一样不包含着矛盾。它一方面要维持它本身的存在,维持现状,但它的内部却又潜伏着一种否定自己的倾向,正是这种内部的矛盾性,才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艾思奇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根本法则”,因为“人类的思想的变动和发展,以及思想所反映的世界上一切的变动和发展,都只有这条法则才能给与最根本的说明。我们要认识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也得要从它们的内部的矛盾认识起。”(第209页)
关于质量互变规律问题,艾思奇指出,从量变转移为质变,又从质变转移为新的量变,这两种变化的互相关系,是辩证法的第二条法则,即质量互变法则。“世界上一切的变化,都是质和量的两种变化交织成的。在一个时候,我们看见质的方面没有什么变化,然而量却在那里变化着。在另一个时候,我们又看见质的突变,一种性质突然转化成另一种质,这也叫做‘飞跃’,也叫做‘连续性的中断’。因为经过这样一突变,旧有的性质就连续不下去了,这两种变化,在世界上万事万物中交织着,并且很密切地互相关联着。”(第213页)因此,量的变化能够直接引起质的变化,或者反过来说,质的变化是从量的变化过程转移而成的。然而新的质也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要在新质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所以量变虽然仍是量变,但因为有了新的质,所以也是一种新的量变。这种新的量变,是在质变之后发生的,或者也可以说是由质变转移而成的。”(第214页)这就是所谓从质变到量变。
关于否定之否定规律问题,艾思奇认为,事物由于矛盾斗争而引起的前进发展,是通过肯定否定的反复过程来实现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依着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或正、反、合)的三个阶段发展的。由肯定到了否定之否定的时候,这事物经过了两次的否定,就把它所有的矛盾的双方都解决了。于是达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基础上,再从此开始,新的正反合的发展和变化。每一个正反合,就成为事物的发展的每一个结节。这在动的逻辑上,成了第三个定律。和以前的矛盾统一律、质量互变律并行,称做否定之否定律。”(第221-222页)所谓“否定”,并不是消灭,而是表示另外事物的发展,并且把旧事物保存下来,当然这种保存并不是复古守旧,而是在克服了旧事物主要性质基础上的保存。第一次否定之后,接着是第二次否定,于是就成了否定之否定。然而否定之否定绝不是循环,而是在更高一级的基础上的否定,这样就说明了事物的发展过程是沿着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上升路线前进,而发展形式则表现为螺旋式的上升运动。
总之,艾思奇的《哲学讲话》比较全面地阐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极大地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中国无产阶级哲学形成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