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易经》,简称《易》。儒家重要经典之一。“周”指的是周朝,“易”即简易变易之意,是周朝一部算卦(“卜筮”)之书,故称《周易》。相传伏羲画卦,文王作辞,说法不一。《汉书·艺文志》记载:“《易经》十二篇。”颜师古注说:“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周易》包括《易经》上下二篇和《易传》十篇,即《十翼》。《易传》是对《易经》所作的解释和说明。《周易》的注释本甚多,其中主要有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李鼎祚的《周易集解》、宋朱熹的《周易本义》、清孙星衍的《周易经传集解》、于省吾的《周易新证》、高亨的《周易古经今注》和《周易大传今注》、李镜池的《周易探源》等。
《周易》的成书年代,是有争论的。从《易经》中某些卦辞、爻辞的内容来推测,可能是西周初期的作品。《易传》的大部分作品,可能是战国末期。当时有一些专门研究《周易》的人,他们在研究《周易》时,并不完全是深求《经》的原意,而是借着研究《经》的思想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写成《易传》。过去传统的看法,认为是孔子所作,据近人研究,确非孔子作的,而是战国时期的一部著作。
《周易》是分为《经》和《传》两个部分。《经》(《周易古经》)包括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六爻。《传》(《周易大传》)包括《十翼》。《十翼》即:《彖》上、《彖》下、《象》上、《象》下、《系辞》上、《系辞》下、《文言》、《说卦》、《序卦》和《杂卦》。《周易》通过“八卦”的基本形式推测自然和社会的变化。所谓“八卦”,即乾()、坤()、震(兰)、巽()、坎()、离()、艮()、兑()。乾、坤两卦在“八卦”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乾坤象征阴阳两种对立的势力,阳性的势力取象于天,阴性的势力取象于地,阴阳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的最初根源。“八卦”,从自然物中挑选出八种自然现象,即天、地、雷、火、风、泽、水、山,用以说明构成世界的物质基础。
《周易》在哲学上反映了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它提出“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天”,认为乾坤的作用是使万物生长,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宇宙生成论的观点。在辩证法方面,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肯定自然界中阴阳、动静、刚柔等两种势力的“相推”,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指出“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把阳性看做是刚健的势力,如乾、天、日、君、男、夫等。把阴性看做是柔顺的势力,如坤、地、月、臣、女、妻等。认为阴阳两种势力的相互作用是产生万物的根源。在肯定事物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还提出“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和“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观点。强调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就要变为它的反面,“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初步猜测到了事物向反面转化的道理。认为世界上没有不变化的东西,变化又是相互转化的,“无平不陂,无往不复”。但同时又把事物的发展变化理解为不断往复循环的过程。并用“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阵,贵贱位矣”,论证社会等级制度的永恒性。
《周易》是一部预卜吉凶祸福的著作,也是研究古代哲学思想的重要史料。它包含着丰富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反映了我国古代人的高度智慧。这一著作对后来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发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它的思想体系还是唯心主义的神学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