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礼记·乐记》
现存十一篇,作者为谁,尚无定论。从《乐记》的主要内容看,应该是战国末期之前的思想观点。 《乐记》较之荀子的《乐论》,理论上更为系统深刻,也更为丰富。《礼记·乐记》在关于音乐的教化作用,音乐与时代的关系,尊崇雅颂之乐,提倡中和之音等问题上,和荀子的《乐论》的观点基本一致,只是《乐记》发挥得更为充实明确,而且论述了《乐论》未曾接触的一些问题。这说明《乐记》是以《乐论》为底本,比较系统地辑录了先秦以来儒家音乐理论的资料。
《乐记》着重论述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乐记·乐论》篇认为, “礼者为异”,贵贱等级必须严格区别;“乐者为同”,不同等级可以保持和谐的秩序。“乐胜则流,礼胜则离”,乐过分了,模糊等级界限;礼过分了,形成尖锐对立。 “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强调礼、乐、刑、政并用维持社会和谐统一的宗旨是一致的。这是对荀子美善相乐观点的进一步具体化。
《礼记·乐记》肯定了我国古代诗、乐、舞三位一体的说法。“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里不但指出了主体的思想感情对诗、乐、舞三者的作用,而且也说明了我国古代诗歌以声为用的悠久传统。
《礼记·乐记》提出了物感说,这是它在音乐理论上的重大贡献,也是对文艺理论的重大贡献。《乐本》篇说: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文艺作品既然是对现实感受的反映,那么,社会的治乱,国家的兴亡,也必然反映在作品中。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后来的《毛诗序》、 《文赋》、 《诗品》、 《文心雕龙》等在论及艺术与现实的关系时、基本上都采取这一观点。
《礼记·乐记》还有一个重要的论点,认为诗、乐是作者思想感情真实而自然的表现,不能依靠虚饰弄假。 “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认识到真情实感对于艺术创作的重要性,是达到美的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