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流派·行为主义心理学美学
行为主义心理学美学主要强调对外观行为的客观实验,其基本公式是“刺激——反应”或“环境——行为”,根本不涉及对意识的研究。所以,在研究审美经验时,它就仅仅局限于观赏者对各种艺术品及其各种要素的喜好的研究。行为主义者强调实验,它的实验方法的复杂化和精确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但毕竟是局限于观赏者对艺术品的生理性反应的狭窄范围内。按照这个路子走下去,所谓审美经验或是对于某一艺术品的经验,充其量也不过是从人们对于作品之喜好的陈述中反映出的趣味判断,而对整个艺术品的喜好的程度,则只能归结为欣赏者对各个局部因素喜好程度的总和。
在行为主义的圈子里,在研究审美经验方面出现的一个飞跃是由贝里尼在不久前取得的(1960,1967)。贝里尼假定说,一件艺术品之最典型的特征,就在于当它出现在欣赏者眼前时,会唤起某种兴奋兴奋度先是上升,紧接着便是逐渐下降。开始的上升是由于艺术品中包含着某种可称为“强烈的刺激性变异”的东西——主要是指它所具有的某些性质,如奇异性、复杂性、要素的不均匀性以及出人意外性等。这样一些性质会在知觉主体身上诱发出一种冲突,即对不同的注意焦点之不同的反应之间的冲突,交替出现的各种不同联想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同的解释之间的冲突等。这些冲突是兴奋产生的根源。紧接着这种最初的冲突便是通过对艺术品的全面把握而将刺激物组成一种图式。这样一来,冲突便有可能得到解决,不确定性程度也随之减小,而对于平衡性和冗余码(或多余信息)的感受亦趋强烈。而所有这一切都是伴随着兴奋程度的减少而产生的。按照这一基本的认识,贝里尼便把艺术经验归结为兴奋度的缓缓上升和随之而来的愉快。之所以会产生愉快的感受,是因为紧接着兴奋度的上升便是兴奋度的变弱,而这种“兴奋度的起伏性变动”,正是产生愉快的一种机制,更何况兴奋度的上升还会抵消伴随着低兴奋状态的厌倦。在这之后,贝里尼又对上述理论作了修正,认为,兴奋度的温和上升,其本身便是愉快的,这是某种假定存在的“奖赏机制”的作用,因此,是否会随之产生兴奋度的减弱,是无所谓的,贝里尼的贡献是揭示出了艺术品唤起的诸种兴奋与审美经验之间的因果关系,或者说,艺术品激起的那种所谓的“强烈的刺激性变异”,这种变异引起的惊异以及由此而激起的探究态度同审美经验的形成有关系。这种由客观的刺激物的性质(如复杂度)所产生的“兴趣” (一种不同于纯粹的合意性或舒适性的兴趣),是构成审美经验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却不是其决定的因素。因为这种“兴趣”充其量也不过是吸引人或引人注意的手段,而不是被知觉到的形式的性质或艺术品之内容的本质所在。进一步说来,由于贝里尼所研究的“强烈的刺激性变异”,并不是艺术和其他审美对象所特有的,因而不能把审美经验同人们观看杂技、游戏及参加科学试验时的经验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