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审美分类创造·交响曲

文艺审美分类创造·交响曲

一种具有戏剧性特点的大型管弦乐套曲, 也有人称其为管弦乐队演奏的奏鸣曲。 十八世纪以前, 交响曲泛指各种多声部乐曲。 十八世纪初, 专指意大利式的歌剧序曲。 1740年, 维也纳作曲家蒙恩在三个乐章的乐曲中加进了一个小步舞曲乐章, 捷克作曲家斯塔米茨也将小步舞曲插入慢板乐章和终曲之间, 形成了具有四个乐章的交响曲体裁。

四个乐章的交响曲是古典交响曲的标准范式。第一乐章常常是最重要的一个乐章。它是快板乐章,采用奏鸣曲式,适合表现戏剧性矛盾和冲突。第二乐章是慢板乐章,常采用二部曲式、三部曲式,有时是主题与变奏。这一乐章是整个交响曲的抒情中心;其内容多半联系到个人的心理体验、对大自然的静观、对人生的回顾以及哲理性的思考等。第三乐章是舞曲性乐章,常采用小步舞曲或谐谑曲。这个乐章比较生动活泼,适宜于表现生活中的风俗场面,如舞蹈、游戏等。第四乐章是快板或急板乐章,多采用回旋曲式、奏鸣曲式,或回旋奏鸣曲式,适合于表现较大的群众性活动场面。虽然四个乐章的交响曲比较常见,但也有一些著名的交响曲,多于或少于四个乐章。

从美学意义上看,交响曲结构宏大、完整,音色丰富多彩,音量千变万化,这些无疑极大地丰富了音乐艺术的表现力。宏大的结构,可以容纳更多的内容,扩大音乐艺术的表现领域;音色音量的多变,既可描画多彩多姿的外在世界,也能表现在丰富细腻的内在精神世界。特别是交响曲所独具的磅礴气势,更适合表现在作曲家奔放的热情、雄伟的气魄、以及人民群众为创建新的理想世界而斗争的伟大精神。

从古典主义至二十世纪,许多音乐大师都为交响曲音乐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海顿曾创作了一百二十多首交响曲;莫扎特创作了四十余首交响曲;贝多芬创作的九首交响曲则是交响曲史上伟大的里程碑。在贝多芬之后,舒伯特、门德尔松、舒曼、勃拉姆斯、布鲁克纳、德沃夏克、李斯特和柴可夫斯基等都写出了成功的交响曲。二十世纪初,艾尔加、马勒、尼尔逊、西贝柳斯、普罗杨菲耶夫、艾夫斯、哈利斯、科普兰、巴柏、肖斯塔科维奇和哈恰图良等,都创作了具有个人风格特点的交响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