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马里坦
雅克·马里坦(Jacqu-es Maritain,1882—1973) 法国哲学家,新托马斯主义哲学及其美学的代表人物。早年获巴黎大学哲学硕士和科学硕士,曾任巴黎天主教学院哲学教授(1916—1939)、美国哥伦比亚与普林斯顿大学特邀教授(1940—1944)、法国驻梵蒂冈大使(1945—1948)。
马里坦早年信仰柏格森哲学,信奉新教,1906年改信罗马天主教,对柏格森哲学表示失望,转而接受中世纪托马斯的学说并毕生研究和宣传托马斯主义,成了现代新托马斯主义的头号人物。马里坦一生勤于著述,仅论著就有六十余本之多,哲学方面的主要有: 《哲学概论》 (1920年)、 《完整的人道主义》 (1936年)、 《意识问题》(1938年)、 《人与国家》 (1952年)、 《美国回忆录》(1958年)《道德哲学》 (1960年)等。
马里坦的新托马斯主义哲学作为天主教的神学唯心主义是以信仰上帝的存在为中心的。其思想特征就是把神学和哲学、信仰和理性结合在一起。在本体论上他主张,存在的本质就是“存在之作为存在”的实在,而最纯粹的实在就是主宰万物的上帝;在认识论上他认为,感觉无法得到实在,唯有上帝赋予人的灵魂,即“理智之光”(或“能动的理智”)才能得到实在,这种“能动的理智”从自身创造出它的对象,但这种“理智之光”还不能认识上帝,唯有一种神秘的“创造性直觉”才能把握上帝,而诗和艺术的活动则体现了这种神秘的“创造性直觉”。以此为出发点,马里坦对诗和艺术进行了美学思考,从而推出了他新托马斯主义的美学思想。
他认为,上帝是诗和艺术活动至高无上的主宰,诗和艺术必须为上帝服务。他的美学论著也很多,主要有《艺术与经院哲学》(1920年)、 《诗的境界及其它》(1935年)、 《诗和神秘小品的界限》 (1935年)、 《诗的状况》(1938年、与其夫人合著)、 《艺术和信仰》 (1948年)、 《在艺术与诗中的创造性直觉》(1953年)、《艺术家的责任》 (1960年)等,其中《在艺术与诗中的创造性直觉》一书是马里坦美学方面最重要的代表作。马里坦在美学方面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就是艺术和诗的各自特点以及作为能动的智性表现的诗的创造性直觉。他认为,艺术是人的一种心灵活动,其特点是创造性,这就是说,它是创制作品的。而诗不是指狭义的写出一行行诗的特殊艺术,而是指广义的原始的活动,是事物的内在存在和人类自我的内在存在的沟通,这沟通就是神的启示,因而,诗是一切艺术活动的隐秘的目的之所在。马里坦进而指出:诗的源泉是一种精神的无意识,这精神的无意识是一种作为灵魂全 力量根源的精神的创造性活动,这种活动的体现要通过先验的、前意识的、非理性的智性(能动的理智或理智之光),因而,这种活动的体现是无意识的,而这种活动的被认识则要通过直觉。因此,诗一方面要凭借先验的智性(理智之光),另一方面又要凭借直觉。在马里坦看来,诗的直觉是一种创造性直觉,它一方面转向自我运行,但又不构成作品的精神,也就是说、它超越了艺术的特点,另一方面,这种创造性直觉又来自于灵魂固有的自由、想象的能力和智性固有的力量,因而,它不能加以学习、训练和改造。马里坦进一步指出:科学以作为本质的“存在”为对象,艺术以被制造的作品为对象,而诗则没有对象,诗的精神的创造性是自由的创造性,它不受任何事物的制约,诗只有一个要求,即去表现直觉的认识,因而,美并不是诗的对象,美并不规定诗,诗也不从属于美,美只是诗的关联物。马里坦还指出:艺术是诗的直觉进入实践的产物,因而,诗永远支配着艺术,诗是艺术的原始规则。
总之,马里坦的新托马斯主义美学是立足在其宗教哲学之上的,它的实质就是一种宗教诗学。马里坦尽管在他进行美学思考时,曾公开表示过对柏格森哲学的不满,但在他具体阐述其美学见解时,他最终还是没有摆脱柏格森神秘的直觉主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