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阳刚阴柔
中国古代文艺美学中的两种审美范畴,用来评价不同风格的艺术美。艺术的阳刚阴柔说,来源于古代哲学中的阴阳之说。 《易经》中认为,阴阳乃天地万物之本,天为阳,地为阴,阴阳这对矛盾的相互转化是万物变化的普遍规律。古人由此推衍出艺术创造和审美的理论。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 “情理设位,文采行乎其中。刚柔以立体,变通以趋时。立本有体,意或偏长”。沈约说:“民禀天地之灵,含五常之德。刚柔迭用,喜愠分情、失志动于中,则歌咏外发。”姚鼐在《复鲁洁非书》中则说的更明确: “鼐闻天地之道,阴阳刚柔而已。文者,天地之精英,而阴阳刚柔之发也。”就是说,文章之原,本乎天地,天地有阴阳之分,人有刚柔之气,由于刚柔个性特点的决定,文章风格便有阳刚阴柔之美。他还进一步认为,人的刚柔之气并不是等分平均的,必然有所偏优,或以阳刚取胜,或以阴柔见长,这是因为“天地之道,协合以为体,而时发奇出以为用者,理固然也。”
阳刚、阴柔美的特征是什么?还是姚鼐说得最为透彻,他认为阳刚之美的特点是“其文如霆,如电,如长风之出谷,如崇山峻崖,如决大川,如奔骐骥;其光也,如杲日,如火,如金铁;其于人也,如冯高视远,如君而朝万众,如鼓万勇士而战之。”显然阳刚之美具有威严宏大的特点,包含豪放雄浑的气势,大类“崇高”、 “壮美”之说。所谓阴柔之美, “其文如升初日,如清风,如云,如霞,如烟,如幽林曲涧,如沦,如漾,如珠玉之辉,如鸿鹄之鸣而入寥廓;其于人也,漻乎其如叹,邈乎其如有思,㬉乎其如喜,愀乎其如悲。”阴柔的特点是淡雅清幽,飘逸含蓄,属美的分类中的“优美”范畴。
在理论上,大多主张刚柔并济,不可偏废,无阳刚之美也无阴柔之美,反之亦然。在实际创作中,由于受“天尊地卑”观念的影响,许多人又更崇尚阳刚,称道“雄才”。重视蓄养“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此外,在谈到这两种风格美形成的原因,多着眼于天地之本和主体的个人禀性气质,而很少顾及到社会、时代、民族文化的影响,这在理论和实践上这都是不全面的。同时,把复杂的文艺个性特征只归为两种风格,也无法概括其全貌。风格应该多样化,这是由创作主体和审美要求的多样化决定的,也是全部艺术史的客观事实。阳刚、阴柔之说尽管在古代文艺美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但文艺家、美学家并不囿于此说,在探讨文艺风格的研究中,中国古代美学是异常丰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