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流派·现象学美学
建立在胡塞尔创立的现象学哲学基础上的一种当代西方美学流派。它的最著名的代表人物和著作是波兰美学家R·茵加登的《论文学的艺术品》(1937)和法国美学家M·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1953)。
根据现象学“现象就是本质”和现象学的任务就是通过直觉对意识本质进行新的描述的基本哲学观点,现象学美学在注重对审美对象和审美经验进行详尽的研究考察时,一方面并不否认审美对象初始阶段的“实在性”和最终对它的审美价值的理智判断;一方面则特别强调感觉知觉的直观性在审美经验各阶段的决定作用和本质特征。如茵加登认为,审美过程的最有趣和最难把握的部分就是从对一个实在对象的感觉向审美经验诸方面的过渡和转变。是什么东西造成了这种过渡和转变呢?这就是在我们对某个实在对象的感觉过程中为一种或多种特殊性质的东西所打动,并把注意力完全倾注在这种特质上的时候,我们身上就被唤起了一种特殊情绪,即所谓“预备情绪”,这就是审美经验过程的开端。随着这种预备情绪的发展,我们对审美特质的直觉更加强烈,对审美满足的寻求更加急切,于是便有可能对原来对象的特质不断有新的完成和新的发现,从而使它变得更加丰富突出,给人以新的情绪刺激和审美快感。然而至此还不是审美过程的终结,因为在艺术创造中,人们获得的许多特质通常并不是松散的罗列,而是互相协调形成的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中,任何特质与自己单独存在时都不相同,它们通过一定的结构方式所形成相互影响会产生出一种崭新的特质,即所谓“和谐质”,而人们的一切审美经验和审美价值便是产生于审美对象的这种特质和质的和谐结构之中的。
在审美对象和审美经验的关系问题上,现象学美学还认为没有什么东西比感觉更重要的了。艺术作品只能通过显现为感觉的东西,才能产生出来;并且也只有通过对感觉的显现,才能容许人们把它作为一个审美对象来理解。因此,审美对象就是一种由“精炼化了的精细感觉所构成的对象”。这样一来,杜夫海纳等人虽然认为“感觉是一种既包括能感觉的人和感觉所能感觉到什么这两方面的活动所组成”,而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协调一致,正是审美经验的由来;但是由于这里所说的审美客体乃是主体通过情感的中介参与其中的类似于“移情”作用的“审美真实”,所以前面所说的主客体的协调一致,实际上它的“最终方面”仍是朝向主体运动的知觉形式和情感表现的主观活动,并没有给客观现实留下什么插足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