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意在笔先
唐代艺术评论家张彦远评画言论。语出《历代名画记》: “意存笔先,画尽意在,所以全神气也。” “意”,即立意构思。它是艺术家对于客观物象的审美把握,是艺术家积极主动地观照自然,不断丰富自己的审美感受,活跃审美想象所形成的审美意象。所谓“意在笔先”,是作画的功夫,即下笔前须先对客观事物进行细密观察、理解其规律、见出其神理,使神与物游、心与物化,把自然的丘壑化为胸中的丘壑,让客观的景物通过画家的主观情思的熔铸,形成主客观统一的审美意象,然后自然而然地布于纸上。
意在笔先,其实质就是处理艺术上的物与意关系问题,这正是六朝以来画家所刻意探索和实践的。艺术不是直观地、毫发不差地摹写景物外貌,同时又不能离开生活的真实而“刻鹄类鹜”或“画牛作马”。因此,要使体物写貌与传情达意有机统一,就必须经过静观默察、深思熟虑,使物象腾跃于心,然后触目含心, “造物在我”,运筹设想,疏密浓淡,远近虚实,于合理当中寓情于景, 情景交融。因此,所谓“意在笔先”,即如郑板桥形容的,先有“眼中之竹”,然后化为“胸中之竹”,最后才有笔下之竹。没有胸中之竹,就不可能有笔下之竹。 “成竹在胸”, 以神思统摄笔墨, “得意传神,笔精形似,”达到“形神兼备”的境界。否则,意不在先,观物与下笔同步,势必停留于对客观物体的自然主义的机械摹写,写于形,止于形;笔引纸上,生气索然,画画停停,支支节节,难免零星散乱。这样,艺术品成了自然的拙劣的摹本,艺术家充当自然的奴隶。故卫夫人《笔阵图》中论执笔时说, “意后笔前者败,意前笔后者胜”,此语可谓深谙三味。因此,“意在笔先”,主张先莅神构思,先得于心而后传于手的观点,正确地揭示了艺术创作的规律。
当时尚形似尚技法遗风犹存,“意在笔先”对于匡正时弊,范导新风,提倡审美境界,推动艺术发展,无疑起了重大作用。它标志着我国古代艺术理论朝着形神兼备的方向又迈进了新的一步,对后代的画论乃至诗论都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