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法散文·明代兵法·武备志》原文鉴赏
[原文](节选)
卷一兵诀评
孙 子
先为敌人不可胜我之形,以待敌人可胜之形而乘之。
自己制胜之形,可以知而为之;若敌人无可乘之形,则不可必为也。
因其所处之地,而恃度其远近险易广狭之形。既度其地,即量其强弱多寡之人力焉。既量其力,即用其机械变诈之术数焉。惟有数斯可称敌而不弱矣,惟相称斯可求胜而不负矣。
此胜兵之节制,有必胜之形。其视败兵之无制,若以镒之重,称铢之轻而不相侔也,败兵反是。故胜兵之与人战,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而其形不可测也。
部曲为分,什伍为数,各有统制,则不难治矣。
旌旗曰形,金鼓曰名,各有节制,则不畏敌矣。
以我之实,击彼之虚,则如以砺石投鸟卵之易矣。
此就奇正之中,举其势与节而言之,谓于激水之疾,有以漂石者,可以观势焉,固甚于险也于鸷鸟之疾,有以毁欣鸟雀,可以观节焉,固甚于短也。故善战者,此法以布阵。其立队相去各十步,每隔一队,立一战队。其前进以五十步为节,听角声为号,马军从背出,亦以五十步为节,听鼓声为号,是其势之险而难御,如引满之弩矣。其节之短近,只在五十步之内。如发机之近,不至于远而有失。
自迂途而去,而以所利者诱人,使之贪恋,则我虽后人而发,得以先人而至。
智者之虑事,见利而虑及其害,遇害而虑及其利,杂于利害如此。但见以所害参所利,则事务可伸;以所利参所害,则患难可解,而使民安业也。
庸常之将,守一而不知变者,谓勇战而必于死者,可设伏以杀之; 临敌而必于生者,可掩袭而掳之;性之忿速者,可陵侮以致其来;性之廉洁者,可诟辱以激其出; 性之仁慈爱人者,惟恐杀伤士卒,可烦苛以扰之。
处军之法有四,相敌之法有三十二。自绝山依谷,至伏奸之所,皆处军之法。自近而静者,至必谨察之,皆相敌之法也。
兵不贵多,惟无刚武轻进,但使足以并其力,料其敌,取胜于人而已。
投兵士于危地而无所往,则自然死战而不为奔走,其力必尽,其心不惧矣。
为客者入深,则众心专一。入浅则众心漫散,是故去国越境而师,本危绝之地也。然有衢地、重地、轻地、围地、死地之别焉。吾于散地则使之一心,轻地则使之连属,争地则疾趋其后,交地则谨守以待,衢地则厚币结交,重地则掠野继食,圮地则进途弗留,围地则塞阙激士,死地则示之不活,使奋击求生。若兵情,在围地,则思御敌,不得已则思奋斗,过陷于危则从吾之计,故当随九地以为权变化。
诚知九地而征伐大国,则其兵众不得会聚,且威加于敌,则其邻交不得相合,彼既不得争交于天下,则不养成天下之权力,可以伸己之私,而兵威加于敌国矣。
诛其事,责成所事也。若敌人盍辟有隙,则必速入之,先夺其所爱之便地粮食,而不与相期焉。践守常法而不妄动,又随敌变化而无常形,以是决战事而可以胜敌矣。
盖主不可因怒兴师,将不可因愠致战。必其合于利而后动,否则当止矣。何也?怒可复喜,愠可复悦。若因怒而兴师以亡国,则不可复存矣; 因愠致战以杀众,则不可复生矣。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
卷二兵诀评
吴 子
交兵接刃而胜乎人者,比守较之为易;坚壁固垒而胜乎人者,比战较之为难。
吴子曰:“凡兵战之场,立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其善将者,如坐漏船之中、伏烧屋之下,使智者不及谋,勇者不及怒,受敌可也。”兵战之场,乃止尸之地,言必死也。坐于漏船之中,伏于烧屋之下,示以必死。使敌之智者失其谋,勇者失其怒。吾能奋勇以受敌而无败也。
(眉批)人但知水战须风,而不知凡战皆须风。
卷三兵诀评
司马法
凡兵之用众用寡,或胜或不胜。兵欲利而不言利,甲欲坚而不言坚,车欲固而不言固,马欲良而不言良,众欲多而不自多,此皆未得战道者也。
卷四兵诀评
六 韬
人己有势而又借国柄以益之,是壑已深而又掘之,丘已高而又附之也。国本在权柄,若借人国柄,是舍其本而徒治其末矣。
兵之所以胜之术,在乎我者宜密无使其知而通,而吾又不可不知彼之机而速乘之也。
以智谋勇利而利天下者,天下之人,自以智谋勇利启之;若以智谋勇利害天下者,天下之人,必闭之而不敌矣。何也?“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
诛及于大则威,赏及于小则明,用罚详审,则三军顺从。
闻敌之情,则思议之; 见敌之情,则思图之;知敌之情,则思困之;辨敌之情,则思危之。“故善战者不待张军,善除患者理于未生,胜敌者胜于无形,上战无与争。故争胜于白刃之前者,非良将也;设备于已失之后者,非上圣也;智与众同,非国师也;技与众同,非国工也。事莫大于必克,用莫大于玄默,动莫大于不意,谋莫大于不识。夫先胜者,先见弱于敌而后战者也,故士半而功倍焉。圣人徽于天地之动,孰知其纪,循阴阳之道,而从其候; 当天地盈缩,因以为常,万有死生,因天地之形。故曰,未见形而战,虽众必败,善战者居之不挠,见胜则起,不胜则止。故曰,无恐惧,无犹豫。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莫过狐疑。善战者见利不失,遇时不疑。失利后时,反受其殃,故智者从之而不失,巧者一决而不犹豫,是以疾雷不及掩耳、迅雷不及瞑目,赴之若惊,用之若狂,当之者破,近之者亡,孰能御之?夫将有所不言而守者神也,有所不见而视者明也,故知神明之道者,野无横敌,对无立国。”
卷七兵诀评
三 略
士卒同心,则我能以全取胜,而敌之莫我当者,亦全因乎此矣。
卷八兵诀评
尉缭子
黄帝言先听信于鬼神,不若先稽我之智识,是谓之天官者,不过尽我人事而已。
敌人分险而守,其心不欲战;敌人与我挑战,其气必不全; 敌人忿怒与我格斗者,其兵必不胜。
应酬敌人也周密,总率三军也极至,则虽去备而实有备,虽去威而实有威,故能胜人。
凡伍十百千万之长,随死随代,不可久虚。
能臣利器,尽收于郭中,又收民窖廪,毁民庐屋,而入城保守,使敌气十百而主气不半,敌人来攻,必见伤残之甚矣。此言不足守国者其所为有如此。
先示以番汉之形,使敌人从之,我却变其形而与之战,此即奇正相生之术也。
兵家以先为阳,以后为阴。若敌在先而吾居后,必俟敌人之阳节竭尽,吾军之阴节方盈之时,乃乘其机而夺之,此兵家用阴阳之微妙也。
示敌以形者,在奇不在正; 击敌取胜者,在正不在奇; 形敌用奇,击敌用正。此为奇正相为变化者也。
兴军踵军既行,则境内之民,皆不许行,以防泄漏军情。但惟持节者得行,然亦必待戟合表起而行。盖凡欲战者,当先安静境内,使勿泄漏。
[鉴赏]
《武备志》,是明代一部大型综合性的军事类书,属于军事百科全书性质的重要兵书,内容十分丰富,设类齐全详备。全书共240卷,约200余万字,有图738幅。书中保存了大量为它书所罕载的珍贵资料,如《郑和航海图》、杂家阵图阵法和各种兵器图解等等。此外,有关交通、科学、体育等方面的史料也不少。因而该书不仅在军事学术史上占有较高地位,而且对于研究其它领域的历史也存在重要价值。《武备志》国内有明天启元年刻本、清道光中活字排印本,还流传到了美国和日本。
《武备志》由明代抗金将领茅元仪撰辑。茅元仪(公元1594年一公元1644年),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字芷生,号石民,又号东海波臣、梦阁主人等,出身世代甲第。他从小就喜读军事方面的书籍,成年后更是潜心研究用兵方略、战争历史和边塞情况等军事方面的知识。他身处明朝衰落后金崛起之际,仍志在振作明朝武备。曾任经略辽东的兵部右侍郎杨镐的幕僚,后为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经略蓟辽的孙承宗所器重,择用为将,共赴辽东前线措置边防,筹划抗金战争事宜,制定了坚守关外捍卫关内的战略方针。《车营扣答合编》就是孙承宗和茅元仪等将领在辽东治军作战的总结,也是他们在战地结合实战探讨军事学术的结晶。崇祯二年(公元1629年)茅元仪因战功升任为副总兵,署大将军印,镇守觉华岛(今辽宁兴城南菊花岛)。不久,因所属士兵哗变而获罪,遣戍漳浦(在今福建省云霄县境内)。为庸奸权臣所忌,悲愤纵酒而终。一生编著甚丰,有《战略考》、《火龙经三集》、《石民未出集》、《督师纪略》、《复辽砭语》、《武备制胜志》等,而尤以《武备志》著称于世。他目睹明朝末年武备废驰、外敌为患的状况,出于富国强兵的愿望,花费了15年时间的心血,广泛搜集上自先秦,下迄明朝的有关军事书籍2千余种,经过精心删摘编评,辑成《武备志》。
《武备志》全书分为五大部分:兵诀评、战略考、阵练制、军资乘和占度载。兵诀评,18卷,节录了9部著名兵法书籍的精粹,并且加以评点,这9部兵书除“武经七书”(《孙子》、《吴子》、《司马法》、《六韬》、《尉缭子》、《三略》、《唐李问对》、)外,还包括《太白阴经》和《虎钤经》的部分内容,视孙武为综前启后之高峰,寓妙语于评点,阐扬各家兵书之旨要,可视为全书之理论篇。战略考,33卷,选录了自春秋战国迄元朝许多在用兵谋略方面有参考价值的战例,注重考究奇谋机略之运用,分析各自的胜败得失,以益人智,其评语不乏精要独到的见解。阵练制,41卷,主要是记载各种阵法,论述选士练兵的方法,分为“阵”和“练”两部分。“阵”,收集有西周至明朝的各种阵法,配以319幅阵图,记载了所谓“圣王贤将”所立之阵,予以广扬,且对唐宋伪托附会之阵,予以廓清。陈异同之说,以开学者之目。“练”,详记选士练兵之法,包括选士、编伍、悬令赏罚、教旗、教艺五方面的内容,还选录有唐、宋、明各代有关兵书中的律令。他认为“士不选,则不可练”,而“士不练,则不可以阵,不可以攻,不可以守,不可以营,不可以战”,所以,“练为最要”。军资乘,55卷,分“营”、“战”、“攻”、“守”、“水”、“火”、“饷”、“马”八类,下设65项细目,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到行军设营、作战布阵、旌旗号令、审时料敌、攻守城池、配制火药、造用火器、河海运输、战船军兵、屯田开矿、粮饷供应、人马医护等事项,颇为详尽,期于实用。其于今日,亦为不可多得之科技史料。如收录的攻守器具、战车舰船、各种兵器等,多达600种。其中“营”,包括营制、营算、营地、营规、夜营、暗营等方面的内容;“战”,有军行、渡险、赉粮、寻水、候探、烽火、乡导、审时、布战、料敌、应战、设险、入伐、受降、符契、旌旗、器械、祭祃;“攻”,分述措置条件和器具图说;“守”,列具城制、约束、需备、措应、器式、堡约;“火”,记述制火器法、用火器法和火器图说;“饷”,包括屯田今制、屯田水利、河漕、海运、车运、骑运、人运、米盐、宴犒、矿砂、医药等项内容;“马”,记述相形、相毛、齿诀、刍水、医药、禁忌、简别、结束、驰骤、征调、厩牧、贡市、虏产。占度载,93卷,分为“占”和“度”两部分。“占”,记载占天、占日、占月、占星、占云、占风雨、占蒙雾、占红霓、占霞、占雨雹、占雷电、占霜露、占冰雪、占五行、太乙、奇川、六壬、杂占、选择、厌禳等阴阳占卜的内容,阐述天文气象与用兵之关系;“度”,记载兵要地志,分方舆、镇戍、海防、江防、四夷、航海六类,图文并举地叙述了地理形势、关塞险要、海陆敌情、卫所部署、督抚监门、将领兵额、兵源财赋等,并且指出,兵家谈地理,或无方舆之概、户口兵马之数,或缺关塞险要,“非所以言武备也,故我志武备,经之以度。
纵观《武备志》全书,其所载之绝大部分,至今都是十分有价值的历史资料,正如茅元仪在该书“战略考”的前言中所指出的“良工不能离规矩,哲士不能离往法。古今之事,异形而同情,情同则法可通;古今之人,异情而同事,事同则意可祖。故我列著之以为今之资。”但也有一些毫无意义的内容。例如在:“占度载”中,记载日、月、星、云、风、雨、电、五行、太乙、奇门、六壬等阴阳占卜,其中虽然多是记载当时没有被认识的事物,以及人们对天文气象的某些粗浅解释,却反映了古代用兵注意天时地利之迹象,但也有不少是属于荒诞不稽之谈。另外,书中“匪”、“夷”、“虏”、“奴”等对当时少数民族和人民起义的诬称,是《武备志》编辑者的阶级立场所决定的。
由于茅元仪长期与后金政权处于敌对阵营,他的《武备志》曾被清廷列为禁毁之书,后来虽有刊行,凡涉,“违碍之语”或抽毁,或挖版,或篡改,或隐去刻工姓名和印制时间等,给今天的辨别和我们的鉴赏,自然也带来某些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