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大有量》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宽大有量

【原典】

《程氏遗书》①:子②言:范公尧夫③宽大也。昔余④过成都,公时摄帅⑤。有言公于朝者,朝廷遣中使⑥降香峨嵋,实察之也。公一日在子款语⑦,子问曰:“闻中使在此,公何暇也?”公曰:“不尔⑧,则拘束已而。”中使果然怒,以鞭伤传言者耳。属官喜谓公曰:“此一事足以塞其谤⑨,请闻于朝。”公既不折⑩言者之为非,又不奏中使之过也。其有量如此。

【注释】

①《程氏遗书》:即《二程遗书》,又称为《河南程氏遗书》,共二十五卷。该书是北宋理学家程颢、程颐的弟子记载二程平时的言行,其中言论居多。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编成的《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经说》《二程遗书》等,程颐另著有《周易传》。此事出自《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十一上。②子:指程颐(1033~1107),字正叔,洛阳伊川(今河南伊川)人,人称“伊川先生”,北宋理学家和教育家。为程颢之胞弟。历官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哲宗元祐元年(1086)除秘书省校书郎,授崇政殿说书。与其胞兄程颢共创“洛学”,为理学奠定了基础。《宋史》卷四百二十七有传。③范公尧夫:即范纯仁(1027~1101),字尧夫,范仲淹次子。详见“唯得忠恕”条。④余:我。⑤摄帅:兼管当地军务。⑥中使:宫中派出的使者,多指宦官。⑦款语:亲切交谈。⑧不尔:不这样的话。⑨塞其谤:阻止他人的诋毁。⑩折:批评。

【译文】

《程氏遗书》:程颐说:“范尧夫宽大为怀。”从前我经过成都时,范尧夫兼管军中事务。有人在朝廷中告了范尧夫的状,朝廷派使者去峨嵋山烧香,实际上是暗中视察范尧夫的政事。一天,范尧夫与程颐闲谈,程颐问他:“听说朝廷的使者在这里,此时您怎么能有闲功夫呢?”范尧夫说:“如果不这样,反而显得拘束。”后来使者十分恼怒,用鞭子打伤了走漏消息的人的耳朵。范尧夫手下的官员高兴地对他说:“这一件事足以使他不敢在朝廷中诽谤您了,请把这件事上报朝廷。”范尧夫既没有指责诽谤自己的人,也没有奏报使者打人的事。其度量如此之大。

【延伸阅读】

史书记载周厉王很残暴,国人诽谤他。大臣们告诉国王说,老百姓过不下去了!国王非但不改,还很生气,特意委派巫师去监视国人,只要发现说坏话的,就抓起来杀掉。此令一出,老百姓都不敢说话了,以至于在路上碰见,也只敢眼神交流。结果“三年乃流王于彘”。(《国语·周语》)这就是著名的周厉王止谤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对于他人的批评意见,是不能强行阻止的,好比是治理河水,只能因势利导,国家如此,个人也是一样。当然他人的诽谤,有些是实事求是,有些是无中生有,对于前者我们通常会认同,但对于后者则绝少能接受,因为人们很难心甘情愿地被冤枉。范尧夫正是这样的“冤大头”,他对别人空穴来风的栽赃,也不予分辨,哪怕诽谤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前途,甚至危及生命。他选择了清者自清的姿态,以超然的冷静,等待诽谤的尘埃自行落地。更难得的还在于,在事情完全清白之后,他不予追究的旷达和大度。前者可能有人能做到,但后者则少有人能及,以至于连德高望重的程颐,对此也佩服不已,叹其“宽大”。其实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对于他人的谤言,最佳的方法就是冷处理,正如俗语所说的“流言止于智者”“事实胜于雄辩”。但是这个最佳的方法,却是以反面的方式践行的。这种以退为进的策略,需要极大的魄力和心理承受力,而绝非一般的凡众所能为,只有真正的智者才能够参透。苏轼曾说过“大勇若怯,大智若愚”,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