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瑛·屏风铭》原文注释与译文
广德州公署后有屏风焉①,黝外素中②。予题其前曰:“视民如伤③”。复制之铭以自警。铭曰:
损上益下④,是谓之益。损下益上,是谓之贼。彼损下者,见利而甘⑤。捣骨椎脂⑥,一何其馋。惟彼损上,贞固自守⑦。谓他人肉,敢入予口。损下既多,人莫予何。神明恶之,时或见呵⑧。君子损上,固无所为。心公理得,庶几无愧⑨。二者之间,其几其微⑩。取舍向背,天不可欺。巽言于前(11),法言于后(12)。汝苟违之,又将谁咎?
【注释】
①广德州;今属安徽,治广德(今县)。
②黝(you):淡黑色。素:白色。
③视民如伤:形容帝王、官吏极其顾恤民众疾苦。《左传·哀公元年》:“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孟子·离娄下》:“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赵岐注:“视民如伤者,雍容不动扰也。”孙奭疏:“言文王常有恤民之心,故视下民常若有所伤,而不敢以横役扰动之。”朱熹注:“民已安矣,而视之犹若有伤。”
④损上益下:减损君上的权利以施惠下民。《易·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
⑤甘:嗜好。
⑥捣骨椎脂:捣毁骨头,用椎敲打,吸取脂肪。犹敲骨吸髓。
⑦贞固:坚贞不移。谓能坚守正道,始终如一。
⑧呵:喝斥。
⑨庶几:也许可以。
⑩几:事物出现前或变化前的细微迹象。
(11)巽(xun)言:谦逊和婉的言词。《论语·子罕》:“巽与之言,能无说(悦)乎?”
(12)法言:儒家所谓合乎礼法的语言。《孝经·卿大夫》:“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言。”
【译文】
广德州官署后面有一个屏风,外面是淡黑色,中间是白色。我在屏风前面题词说:“视民如伤。”又写了铭来自警。铭说:
减损君上而增补下民的,这就叫做补益。减损下民而增补君上的,这就叫做民贼。那些减损下民的人,惟利是图。敲骨吸髓,是多么馋啊!只有减损君上的人,才能坚贞自守。认为是他人的肉,怎敢进入我的口。减损下民的人,人们对我也无可奈何。但是神明憎恶,有时就会被惩罚。君子减损君上的,固然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但是出于公心,心安理得,也许可以问心无愧。二者之间,区分起来很微妙。取舍向背,天是不可欺侮的。先说谦逊和婉的话,后说合乎礼法的话。如果你违背了这一点,又将怨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