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韩非子·难二(节选)》原文鉴赏

《先秦散文·韩非子·难二(节选)》原文鉴赏

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耻之,三日不朝。管仲曰:“此非有国之耻也,公胡其不雪之以政?”公曰:“胡其善!”因发仓困赐贫穷,论囹固出薄罪。处三日而民歌之曰:“公胡不复遗冠乎!”



【注释】 ①耻之:以之为耻。 ②不朝:不上朝。 ③有国:指据有国家的人,即国君。 ④胡其:何其,为什么。雪:洗涮。⑤胡其:何其,多么。 ⑥园(qun音群):园形谷仓。 ⑦论:论罪,判决。囹圄,监狱。 ⑧处:停。



【今译】 齐桓公喝醉酒,丢失了帽子,觉得羞耻,三天不上朝廷。管仲说:“这不是国君的耻辱,君主为什么不用搞好政事来洗刷它呢?”并桓公说:“您的意见多么好啊!”桓公于是开仓赈济贫苦的人,判处狱中囚犯,释放罪轻的人。停了三天,老百姓就唱着说:“君主为什么不再丢失帽子!”



【集评】 明·门无子《韩非子集评》:“凡七章皆借古人以伸己之说也,然其辩难攻击之力,则惟以法术为先,仁义为后,而元气几乎索矣。”(见赵用贤本题下注。)

日人·藤泽南岳《评释韩非子全书》:“以歌谣证之,古雅可喜。”



【总案】 老百姓吃到粮食,没几天唱着歌儿希望桓公能再丢几次帽子,写来有趣,趣中见峭。《左传·襄公31年》记子产从政舆人的两个歌谣。前后对照,简朴雅趣。韩非熟习历史,“采左氏说最多”(章太炎语),此即效左氏笔法,而简洁中时露峭劲风神。

或曰:管仲雪桓公之耻于小人,而生桓公之耻于君子矣。使桓公发仓困而赐贫穷,论囹圄而出薄罪,非义也,不可以雪耻;使之而义也,桓公宿义,须遗冠而后行之,则是桓公行义非为遗冠也?是虽雪遗冠之耻于小人,而亦生遗义之耻于君子矣。且夫发囷仓而赐贫穷者,是赏无功也;论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诛过也。夫赏无功则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诛过则民不惩而易为非,此乱之本也,安可以雪耻哉!



【注释】 ①生:滋生。 ②使:假使。 ③义:宜,指恰当的行为。 ④使:假使。之,指赈贫赦罪事。 ⑤宿义:不立即实行义。宿,留。 ⑥非为:不是。也,通“耶”,吗。。 ⑦乾道本“亦”下无“生”:顾广圻《韩非子识误》:“‘亦’下当有‘生’字。”今据补。 ⑧且:况且。夫,那,那种。 ⑨偷幸:侥幸。



【今译】 有人说:管仲在小人中洗刷了桓公的耻辱,却在君子中滋长了桓公的耻辱。假使桓公开仓赈济劳苦人,判处狱中囚犯,释放罪轻的人,是不合乎义的,就不能够洗刷耻犀。假使赈贫赦罪合乎义,桓公却不及时去做,而要等到丢了帽子才去做,那么桓公的行义不正是因为丢失帽子的缘故吗?这虽然在小人中洗刷了遗失帽子的耻辱,然而在君子中却滋生了失落义理的耻辱。况且那种开仓赈济贫穷人,这就是赏赐没有功劳的人;判处狱中囚犯,释放罪轻的人,这是不诛戮有罪过的人。赏赐无功的人,民众就会存在侥幸的心理,寄希望于君主,能得到意外的赏赐;不诛戮有罪过的人,民众犯罪不受惩罚就容易为非作歹。这是国家混乱的根源,怎么可以用来洗刷耻犀呢?



【集评】 明·孙月峰:“亦是重句法,但中著‘而,字,而态更出。”

又:“言赈贫赦罪,功过不明,民无劝惩,此法家之说也。”(以上两条见明·门无子《韩非子集评》)

日人·藤泽南岳《评释韩非子全书》:“刑名家真面目。”

又:“‘赏无功’、‘不诛过’,是论旨。”



【总案】 这是一个“自相矛盾”式的复合结构“二难推理”,因而否定了管仲的雪耻的观点:“雪桓公之耻于小人,而生桓公之耻于君子”。至此是非明了。再用“且夫”一申,破后再破:指出赏无功,赦有罪,为“乱之本”而反益于耻——“安可以雪耻哉”。此则以“耻”字眼目,纵横颠倒,使对方挣扎不得,紧紧地缚柬在“耻辱柱”上,虽未正面立论如何可以“雪耻”,而在再次的驳论中,“赏有功,严诛过”的法家“真面目”,又是再显明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