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公悔杀里克》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惠公悔杀里克

【原文】

惠公既杀里克而悔之,曰:“芮也[1],使寡人过杀我社稷之镇。”郭偃闻之,曰:“不谋而谏者,冀芮也。不图而杀者,君也。不谋而谏,不忠。不图而杀,不祥。不忠,受君之罚。不祥,罹天之祸,受君之罚,死戮。罹天之祸,无后。志道者勿忘,将及矣!”及文公入[2],秦人杀冀芮而施之。

【注释】

[1]芮:指晋国大夫冀芮。

[2]文公:晋文公重耳。

【译文】

晋惠公杀了里克后感到后悔,说:“冀芮呀,是你让我错杀了国家的重臣。”郭偃听闻这事以后,说:“不为国家打算而劝说除掉里克的,是冀芮。不经过思考就轻易杀人的,是国君自己啊。不为国家打算而进言,是不忠。不经过自己思考就杀人,是不祥。不忠,要受到国君的惩罚。不祥,将遭到天降的祸难。受到昏聩国君的惩罚,遭到杀戮也蒙辱。遭到天降的祸难,将会断绝后代。通晓事理的人不要忘记,灾祸将要到了!”等到晋文公回国后,秦国人杀死了冀芮,并陈尸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