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岁寒堂诗话》
南宋张戒撰。原本已佚,今本从《永乐大典》辑出,尚完备。
张戒论诗,继承了诗言志的中国诗歌理论传统,他从咏志和咏物的不同角度,对诗的本质及其对诗人创作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对比。他认为: “诗者,志之所之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他把诗的志和情联系在一起,志是作者创作意识,情则是志的艺术内涵,二者互为表里,构成诗的本质,以情为内涵的诗人之志才能成为诗的表现对象。因此从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来说,他认为“言志乃诗人之本意,咏物特诗人之余事。”诗人要以言志抒情作为创作的第一要义,至于所谓“咏物”,只是在作为作家的情志感发于物时,才可能成为作家审美的对象而进入作家的审美创造中。这就是说,作家当以言志为本,咏物写景,乃为余事。张戒认为,曹植“明月照高楼”,陶潜“狗吠深巷中”之所以为后人不可企及,其原因正在于他们“本不期于咏物”。对他们来说,要表达的是由万物感发的情志,并使外在事物成为自身的审美对象化,于是,“咏物之工,卓然天成”。从这一审美观点出发,张戒批评了苏轼、黄庭坚的诗歌创作,指出他们并没有理解诗歌的内在审美旨趣,在与客观事物没有形成审美观照的情式下,为咏物而咏物, “以用文为博”, “以押韵为工”,虽尽善而不能尽美,不能创作出韵味隽永,深寓寄托的佳作名篇, “使后生只知用事押韵之为诗,而不知咏物之为工,言志之为本也”,从而也破坏了以言志抒情为本的诗歌传统。
张戒诗论把诗歌的韵、味、才、气等为艺术标准,讲求意蕴和寄托,反对苏轼“以议论作诗”,反对黄庭坚“补缀奇字”的作诗手法、风格,要求诗歌创作必须向“专以言志”的建安、陶、阮及《诗经》、乐府的诗歌传统学习。张戒论诗继承了《诗大序》的言志说,并进一步把情作为志的艺术内涵。他以此分析了从《诗经》到唐诗的艺术成就,对认识诗的本质,研讨唐宋诗创作的优劣得失都是十分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