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木桶计
宋朝仁宗年间,河南洛阳城外有个姓李的人家,那年洛阳发生水灾,在生活无计的情况下,李家弟兄俩便把破衣裳、旧棉被装进一只木桶里,两人抬着到外地谋生去了。
李家弟兄俩在外面苦干了几年,挣了60两银子,还买了许多衣服,他们把银子裹进衣服里,然后装到木桶中,用盖子盖严,准备抬着回家去。
这天,弟兄俩走到天长县,天已经黑了,他们便住进天长县城一家客栈。到半夜,弟弟忽然肚子疼,哥哥就背着他到处找郎中。
天亮时,弟兄俩赶回客栈,想拿些银子付郎中医药费。不料,木桶被人翻过,藏在衣服里的60两银子不见了。
这间客房,只有店老板和老板娘来过,不是他们偷的,还会有谁?可店老板和老板娘说这弟兄俩存心敲诈。双方争论不下,就来到县衙打官司。
当时,包拯任天长县县令。他叫人把那个大木桶抬到后院。他围着大木桶转了转,然后附着一个当差的耳朵说了几句话,又回到大堂上。
包拯对店老板和老板娘说:“依我看,是他们诬赖你夫妇二人,现在将那只大木桶判给你们,快到后院去抬吧!”
一会儿,包拯就把这个案子断了,责罚了那对贪心的夫妇,把银子还给了弟兄俩。
请问,包拯是怎样判决的呢?
真相大白
店老板和老板娘一听,高兴地抬起那盖得严严实实的大木桶就往家走。走到半路,店老板回过头,见四下里没人,笑嘻嘻地说:“咱们拿了他们60两银子,还得了这一大桶衣物,真是发财啦!”
两人正说得高兴,忽然呼啦一声,木桶上的盖子掀开了,从里面跳出一个当差的,对他俩说:“你们的话我都听到了,现在回衙门去听候处理吧!”
就这样,包拯略施小计,就取得了口供和证词,责罚了这对贪心的夫妇。